【新唐人2013年12月19日讯】(美国之音华盛顿电)上海失地农民陈建芳委托律师针对今年九月广州白云机场边检站阻止她出境提起行政暨行政赔偿诉讼,同时对行政处罚她的该机场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律师表示,机场边检没有出具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就不准拥有完整合法出境手续的公民出境,非法剥夺了公民出境权,因此公民有权予以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国家赔偿。
陈建芳委托的代理人刘士辉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在上周五已将两份诉状递交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院方收下原告材料后称,此案需要请示领导方能决定是否受理,一般要一个星期左右作出答复。
刘士辉是一位曾受到广州国保监视居住及跟踪监视的维权律师。他指出,被告在阻止陈建芳出境时没有依照中国出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有效书面材料,其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他说:“这样一个案件完全符合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因为它侵犯了陈建芳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所以这个就应该接受司法审查,就应该立这个案子。”
1970年出生的陈建芳是上海市郊区农民,因地方政府征地和强拆补偿纠纷而到北京上访多年,其间遭到劳教和多次拘留,并多次被打伤。
陈建芳原订九月中旬前往瑞士日内瓦参加非政府机构国际人权服务社主办的人权培训,但是在取道广州白云机场出境时遭到阻拦和扣押。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也是预订那个时候到日内瓦参加同一个培训项目,她在首都机场被拦截后送进看守所,后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寻舋滋事”。
刘士辉律师日前向广州白云区法院递交的诉状指称, 9月14日,陈建芳在广州白云机场过边检时遭到拦截,她在坚持维护出国权时遭到警方及保安的暴力阻拦和扣押,边检人员给她的不准出境理由只是“上海警方不让你出国。”
刘士辉指出,按照中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上海市当局无权禁止拥有合法出国手续的公民出境。
他说:“不管怎么说,上海方面,警方也罢,上海市其他部门也罢,都没有这个权力来决定陈建芳不能出境。他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临时决定禁止某某人出境的,是国务院主管部门的权力,而且要出具书面的文书。这些,它都不具备,也不符合。”
陈建芳的起诉书说,“原告出国是为了学习人权知识并观摩联合国人权运作机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和可能。”起诉书说,“因被告非法阻止原告出境,竟连累造成原告母亲发生心肌梗塞,以至收诊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被告非法阻止原告出境,共给原告造成各类经济损失 22615元。”
广州白云机场边检站一位值班员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该边检站领导不方便接受电话访问谈公民起诉被阻止出境问题,需要记者亲自到场了解情况。记者给这位值班员留下电话号码,对方称向领导请示后回复,但截稿时仍无下文。
中共当局在边防关卡阻止一些监控对像或异议人士出入境屡见不鲜。但是,因为被剥夺出入国门的权利而提起诉讼者并不多。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曾于2011年11月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出入境管理局2008年阻止他前往日本,要求赔偿一张上海至东京往返机票。
2009年4月,冯正虎被上海当局劝说到日本躲避“六四”敏感期,但他同年6月7日开始先后八次试图回国都在上海边检被拒绝入境,导致他滞留东京成田机场长达三个月,进行维权抗争,终于获准入境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