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面临的另类较量 震动中南海

【新唐人2013年12月16日讯】第廿一章:全球起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 (二)

法律的震慑

芝加哥诉江案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起诉案。在案件上诉到美国各级法院的过程中,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泽民法轮功所发动的群体灭绝和酷刑迫害

同时这起诉江案还掀起了全球起诉江泽民的连锁反应。控告江泽民的诉讼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国的30多名律师一起起诉江泽民。这么多的律师共同起诉同一个人,这在世界的历史上、在法律史上还没有过先例。

诉江案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许多在各种部门机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府官员们不得不停下来认真思考他们在干什么。他们知道,总有一天,参与这场迫害运动的人会遭到相同的被起诉的命运。

诉江案既符合美国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的利益。美国的《独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证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免受酷刑的权利、免受奴役和反人类罪的权利,因此,及时阻止江泽民所犯的群体灭绝和酷刑罪行,符合美国的立国原则。同时,这也维护了中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

中国并不等同于中共。许多中国人不理解这点是因为被中共洗脑宣传所蒙蔽,忘记了那个具有强大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国。真正的中国人不会纵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门屠杀和对法轮功的镇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诉讼案和真正中国的道德精神原则相一致,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

另类较量

诉江案除了江在芝加哥的三天行程中的较量外,还存在着另类较量。

在2002年10月江抵达芝加哥前夕,芝加哥第四行政区区长布理克温科在市政议会上提出一项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该决议案强烈谴责了由江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众的残酷迫害和犯罪,并且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官员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诉诸于法律乃至驱逐其出境。随后,芝加哥市议会人际关系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结果该决议获得全体通过并拟提交市政府议会。2002年11月6日上午十时,芝加哥市长戴利及全体市议员汇集在芝城市政府议会大厅开会,这项决议案在大会上宣读后获得无异议全体通过。

届此,这项与江访美同期进行的决议案,为江的芝加哥之行划上了一个后效深远的句号。但是,另一场较量才刚刚开始……

在2003年夏天的一天,一位老年人正在芝加哥中领馆前打坐。有一辆计程车在老人面前停住,车内下来一个人,把一封信放在老人前方就走了。老人看不懂英文,晚上,懂英语的朋友才发现这是一封由中国驻芝加哥新任总领事徐尽忠亲笔签名写给伊州议员的信,信中要求议员们不要支持在芝加哥审理的诉江案。当地议员很同情法轮功在中国的遭遇,而且知道每天在领馆门口炼功。这样,大使馆写给议员的诬蔑信就这样被转交到这里,作为日后法轮功提起诉讼的证据。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国国会议员以“法庭之友”的名义,向法庭递交了支持诉江案审理的辩论书,针对国务院司法部向法庭提出的终止该诉讼案的提议,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对于被告江泽民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于被起诉,美国议员“法庭之友”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应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

此案件给中南海带来巨大震动。中共利用外交途径向美国和其他国家透露“江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要求美国动用“元首豁免”条款中止此案。一些国家政府机构官员透露,中国外交官员转达北京对江在美国起诉案的意见时“非常紧张”,生怕出错,竟是掏出公文逐字逐句念出北京的“态度”。据一位中国大使馆的官员私下透露,国际有关起诉江的报导和法庭开庭的资料,大使馆被要求立即报送北京,中共政治局常委们需要马上阅读。

3.二战之后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尽管江泽民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诉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诉江案却越来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加上对江的党羽的追究,共有47个以上的诉讼案,成为二战之后最大的一起国际人权诉讼。

这些起诉案得到了世界许多著名律师和学者的支持。

在德国,曾把阿根廷前独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师沃尔夫岗·卡莱克,于2003年11月帮助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时,国际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轮功学员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他本人因控诉前智利独裁者奥古斯特·皮诺切特而闻名于世。

在澳大利亚,名画家章翠英女士起诉江泽民的计划得到了当今著名的人权律师、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主席杰佛里·罗宾逊的帮助。

曾就中国制定刑法条款提供咨询、美国最有威望的律师之一阿兰·德希维茨认为,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他说,如果国家元首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很显然我们都知道前南斯拉夫独裁者米洛舍维奇正在海牙国际法庭受到审判,他实质上曾是国家元首。假如希特勒还活着的话,他也会在纽伦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诉。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莫顿·斯凯勒教授表示,“江泽民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罪,不仅违犯美国法律,违犯基本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共政府的法律。因此,诉江案针对的是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分,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4.被苏格拉底深深吸引的律师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拥有许多世界一流水准的专业律师。一旦江泽民和他的党羽出现在海外,可能等待着他们的就是一张传票。这些律师们是怎样走到一起来的呢?这后面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这里只举一个例子。

芝加哥诉江案的律师泰瑞·玛什拥有多个学位。她在攻读文学博士时的题目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研究。泰瑞会讲多种语言,她当时研究所用的语言是希腊语和拉丁语。她甚至还学过梵语(古印度语)。

泰瑞毕业后到了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教书,主要教比较文学和经典文学。她的课程是苏格拉底、圣·奥古丝蒂、荷马(史诗作者)和古希腊妇女。她的住地离海边只有两分钟路,生活舒适、悠闲。

不知为什么,泰瑞总觉得不能安于舒适的现状。她开始攻读法律和政治。在徘徊了几年之后,她倾向于选择法律。到底是继续做教授还是做法学院学生?她还是没有下决心。

1989年6月4日,她从电视上看到长安街上年轻的学生被坦克碾过,被士兵射杀。她流泪不止,心想:当学生被杀害时当老师还有什么用?她希望自己能够有办法帮助、保护这些无辜的人。那一天,她做了决定,接受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了她新的人生旅程。

泰瑞热衷于对苏格拉底的研究,是因为她深深地被苏格拉底的智慧所吸引。在古希腊,所谓“好人(agathos)”就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击败最多敌人的人是最好的人。“道德”的概念与获得权力的概念是相互混淆的,谁最有权谁即是最好的人。希腊人无法培养、发展善良的道德理念,因为这些都被视为弱者或妇女才拥有的品德。苏格拉底毕生的贡献是教导人们“道德”与名誉、社会地位、财富和统治能力的区别。苏格拉底的教导中说:人是有其本性的,是有神的特性的,他才是真正的自己;如果我们遵循真正的自己,我们就会变好。

在学术界,苏格拉底被认为是道德和哲学的奠基人。他的道德概念不是地位、等级、财富、名誉,而是通过“认识自己来达到道德的提升(即找自己的不足),并找回自己的本性”。他的教导是通过问答形式来实现的,后人称之为“苏格拉底模式”。苏格拉底很穷,长相奇特,没有华丽的衣着,但有着超人的智慧。

随着苏格拉底的学说被希腊人广为接受,雅典上流社会对他开始惧怕和妒忌。苏格拉底最后正式被定罪为“宣扬异端邪说毒害雅典青少年,并宣传有别于雅典崇拜的神之外的神灵”。他后来被判有罪并被强迫喝下毒药自尽。

在与他的学生柏拉图的对话《我的自我辩护》中,苏格拉底回应了对他的所有指控。“假如你放我走,但代价是要我放弃我的哲学思想,我的回应是:雅典人啊,我非常爱你们,但我服从上帝而不是你们。如果我还有一口气,我不会放弃我的哲学,不会停止我做的事情,那就是告诉人们真理。”“我的朋友啊,你们是雅典城公民。这个城市以智慧和心灵的力量著称。你们这样关注你们的金钱、名誉和地位,但你们却对智慧、真理和完善你们的灵魂漠不关心,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不管你们是否释放我,我都不会改变我的生活准则,哪怕我去死多少回。”

当泰瑞读到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我的一点感想》时,她禁不住泪如泉涌:天哪!这两篇文章简直像是出自一人之手,太相似了。为什么历史会如此地自我重复?为什么人们总不接受历史的教训?为了不使苏格拉底的悲剧重演,泰瑞决定出面代理法轮功对江泽民的起诉。

5.勇气惊人的民间团体——审江大联盟

除此之外,民间发起了规模浩大的对江泽民的道义审判。人们在公共地方集会,对江进行模拟审判。

2003年9月30日,由欧、美、亚、澳四大洲80多个团体和个人共同发起和加盟的全球审江大联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该组织正式成立。该组织的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台。这样公开宣布对一个世界最大独裁者的道义审判,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民间勇气。审江大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民间审判江泽民的努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网上有评论写道:人心是真正的法庭,是最公正的法官,是捍卫社会正义最坚强的堡垒。发自人们内心的审判,是最彻底的审判。在没有下台前遭遇这样一种大规模公开的来自民间、发自人们内心的道义审判,是江泽民从来没有料想到的,也几乎没有一个独裁者曾遭遇过。对此,江泽民又恨又怕,但又无可奈何。

文章来源: 《江泽民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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