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5日讯】“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地”是中国人世代的梦想,但中共是断不会容忍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才是中共的千秋大梦。
三中全会有缘“新土改”吗?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一月十二日结束,当天发布了《全会公报》,说是要全面深化改革,可是涉及的经济改革面面俱到,既不具体更无重点。只看到中共强调了国安,能够让人明确的是中国军火行业将要大发展。三天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算是公布了中共如何改革的方案。
可是,这个中共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不要说许多至关重要的方面根本没有提到或者仍然含糊其辞,譬如政治改革中最重要的宪政民主改革、经济改革的核心──金融改革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就是已经明确要推进的几项经济改革,仍然没有明确的步骤和明确的时间表,譬如“新土改”。
所谓“新土改”,大陆的人们期盼了近三十年。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包产到户之后,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提高,但是由于土地公有制形式的制约,农民土地生产短视行为十分严重。三十年来包产到户无时不刻在催逼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
中国土地以城乡划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而农村土地又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不可随意改变性质。农地唯有被国家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能在城市土地市场交易,用途也可由此改变。由于这种制度安排,农村建设用地价值长期被低估,地方政府售卖土地所获高额利润则催生了“以地生财”的发展模式──“土地财政”愈演愈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之后可能展开的“新土改”,也只局限于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远不是“土地还家”的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之前已有二十二个省、市在试点,现在还是不可能全部推开,实际上只是试点的扩大而已。
不过,即使允许一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市流转还是有好处的,一方面使城市高昂的征地成本可借此“软着陆”;另一方面使农民能够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分享城市化红利;各地因“血拆”而积累的巨大社会矛盾也将得以缓解。两方面成果的汇合,总是一种社会进步吧。
中共“新土改”动力不足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在说,即使实现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都不容易,将来具体执行方案出来咋样,只有天知道。实际上关键在于有权推动“新土改”的中共当局动力不足,说到底,还是利益问题。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按此规定,时价现在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六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一百块钱。政府以一亩地六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六百万元。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走大头,占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政府拿走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村级组织留下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就业保障更是终身生活保障,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的补偿必须能够保障他的就业,而且要给予社会保障。以上述一亩地最终实现一千二百万商业价值的百分之五至十的六万元到十二万元,肯定不能保证一个农民的就业、生活和社保的。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新土改”之后,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拿到的钱可能多了。“新土改”其实是原有土地价格结构的变更,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在“新土改”利益重新分配中得到最大增幅的恐怕是村级组织。
市场交易首先要交易对象──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现在是农村集体所有。
这就牵涉到村级组织与农民如何合理的利益分配。村干部、乡镇干部勾结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侵吞农民的利益太容易了。在与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时,作为个体的农民仍然得不到保障,这就是至今内地农村强拆强迁血案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新土改”仍然不能解决这个根本原因的。
土地国有保证政府最大利益
都说台湾的土改是国民党向共产党学的,但是台湾的土改在六十年前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而善良的人们则还要一次次的期盼大陆再次“新土改”。
国民党在台湾实行土改,是为了达到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共产党骨子里却是认定土地国有。共产党实行土改是一种政治策略,是为了动员农民站在它一边,为了争取兵源打内战。
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内战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在割据的“根据地”政权的实际掌握者。他们完全懂得辖区内社会平和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物质收益,才能有政治军事实力以对抗国民党中央政权。可是,一九四六年中共偏偏采取暴力的、血腥的大开杀戒的方式土改,那不是刘少奇的左倾,而是中共的故意为之,为的是将一部分农民绑在中共的战车上。之后,中共内战军事顺利,其土改政策也渐渐缓和下来。直至一九五○年年底以后,中共虽然已取得大陆政权,但在朝鲜与美国交手,中共政权再次有丧失的可能。此时,毛泽东再次提出反对“和平土改”而推行“暴力土改”。一九五四年之后,中共政权已经稳固,此时中共终于露出本色,以合作化的名义,将土改中分给农民的土地全部收回去了。可怜,农民分到的土地在手中还没捂热就又没有了。
之后,不管是城市土地国家所有或者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其实都是中共所有。
现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可能进行的“新土改”,只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不涉及农村其它土地。且只触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权,而根本不会触碰这些土地的具体的、家庭的个人的确权。农村“耕者有其田”、城市“居者有其地”的真正土改,中共统治者是断断不肯实行的。土地国有,土地中共所有,对中共的利益实在太大了。
文章来源:《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