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法委官员被举报 索贿80万嫖娼40次

【新唐人2013年12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12月10日,据深圳市检察院对中国媒体承认,该市政法委副巡视员王某意被查,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据媒体介绍,王某意在收受一陈姓老板80万元(人民币/下同)后,未能“替人消灾”,陈某愤而设计,偷拍下王索贿和嫖娼的录音录像,并实名举报。

深圳福田保税区一家公司老板陈某2005至2006年间身陷一项工程款纠纷,期间,一位中间人找到陈某,称一名在市政法委工作的官员“非常关心这个案件”,并“愿意出面协调解决”。

2007年5月底,陈某与这名“政法委官员”在东莞某酒店第一次见面,这才知道对方是在深圳市政法委担任要职的王某意。陈某称,王某意初次见面就表示,这起案件非常麻烦,但自己在政法系统工作多年,熟人多,可以从中协调解决。

陈某回忆,当晚王某意就在该酒店开房嫖娼,由陈某支付嫖资。事毕从东莞回深圳的路上,王某意直接向他索贿100万元。陈某,公司资金非常紧张,能不能少点。王某意答,“那就80万,再也不能少了”。

除了得到80万元贿款外,王某意还要求陈某陪他前往东莞嫖娼40多次,嫖资均由陈某支付,“而且每次嫖娼都让我直接给钱给他,一次一万,扣完嫖资剩下的钱就全进了他的腰包。”

不料,付出大笔好处费并陪同嫖娼之后,陈某在深圳中院的官司却以败诉告终。2008年9月底,按中院裁定,陈某公司约3800平米厂房被抵债过户给湖南建总深圳分公司。10月,虽然最高法院明传要求广东省高院、深圳中院“暂停本案相关财产的处分性措施,待最高院提出明确意见后再行办理”,但并未有下文,陈某未能收回厂房。

愤怒之下,陈某设计,2011年5月底的一个上午,当王某意再次致电陈某要求去东莞“冲凉”时,陈某带上偷拍设备,拍下了部分画面。在回深圳的路上,陈又主动提及“80万元”的事情,王某意“上钩”,称只收了79万元,另外一万算是吃饭喝酒的费用不能算好处费。这段对话被录了下来。两天后,在王的办公室内,陈再次主动提起“80万元”,王某意给予肯定答复,被再次录音。随后,陈某将所有的录音录像材料附上举报信,寄往纪检部门。

媒体查到的公开简历显示,现年54岁的王某意是湖北红安人,历任深圳市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综合指导处处长、深圳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处处长。2010年3月起任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为局级干部。

据深圳检察院今年8月底的工作报告,自去年10月份以来,深圳共查处涉及违法违纪的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19人。

网友对此评论:“其实大家都差不多,只是这个人被举报了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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