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1日讯】11日台湾高等法院上尉蒋福仲被控涉泄漏军事机密案,由于军事审判法修正案8月15日已生效,全案由高等法院审理,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判处蒋福仲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因全案涉及机密,因此每次开庭均采不公开方式审理,全案还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全案源于蒋福仲被控担任上尉期间,将大量军中重要机密文件交给在中国大陆经商的叔叔,获利新台币10多万元;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第17条判处蒋福仲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蒋福仲聆判完后,随即由法官召开延押讯问,庭后还押。
全案上诉二审后,蒋福仲仍不认罪,坚称交付的资料是在军中受训时拿到的文件,并非机密。
高院审理后,认定蒋福仲交付的文件中,有部分经鉴定并非机密,将全案撤销改判,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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