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03日讯】大统长基食品厂因生产问题食用油被开罚18亿5000万元,缴纳期限到,大统并未缴纳罚锾。彰县府表示,将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据中央社报导,彰化县卫生局局长叶彦伯说,大统长基食品厂的罚锾缴纳期限到今年的12月1日止,但大统食品厂并未缴纳新台币18亿5000万元的罚锾,于是依行政执行法第11条第1项第1款规定,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强制执行。
彰县府法制处处长简金晃则说,交由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后,大统如果再不缴纳罚锾,负责人高振利及大统名下的资产就会被扣押,用来缴纳罚锾。
简金晃表示,在大统长基食品厂后续处理方面,根据大统公司提出的赔偿计划中,将优先处理员工资遣、退休及消费者赔偿。
大统公司表示,会先向检方解除扣押部分银行账户和土地以进行赔偿。
不过检方曾透露,高振利在大统案开庭时曾说要拿名下土地变卖换现金进行赔偿,他们担心高振利会借此进行脱产,希望高振利改处理公司名下土地以换取现金处理后续事宜。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12/03/a1016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