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9日讯】江西省泰和县民政局原优抚安置股股长李文明以冒名顶替的手段,4年多时间里冒用25人的身份,贪污掉本该发放给死亡对象、伤残军人、义务兵家庭、复员军人的各类民政优抚资金200多万元。
据官媒新华网报导,2008年4月,李文明任泰和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股长,负责优抚股全面工作,同时具体负责全县民政优抚对象申报、资格审查、优抚对象汇总上报、优抚资金发放等工作。据吉安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至2012年案发的4年多时间里,他冒用25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开设账户、骗取、侵吞、隐匿了大量的民政优抚金。近日,李文明以贪污罪被判处15年徒刑。
据吉安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按规定,优抚对象死亡后,应该再发6个月的优抚金作为丧葬费,由家属凭火化证领取,但很多家属因为没有火化证而没有领取。李文明利用这个漏洞,将已死亡和上账失败的优抚对象的账号更改为其控制的账号,骗取伤残军人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复员军人补助等各类民政优抚金25万余元。
此外,李文明还把找其办理优抚事宜的肖某、陈某虚列为优抚对象,开设账户,将本应发放给他人的优抚金以及失散人员补助30余万元据为己有。至案发时,李文明已经作案315次,侵吞优抚资金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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