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4日讯】江泽民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恶魔,其罪恶之大,可谓“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以迫害法轮功为例。据明慧网报导,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6月10日,专门成立了一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其遍布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耗费纳税人的钱财迫害无辜民众。
“六一零”的一个重要犯罪手段就是伙同中共的政法委,操纵各地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依据的是“刑法第三百条”,也就是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首先,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来去自由,和邪教毫无关系。而中共迫害民众,利用媒体颠倒是非、欺骗民众,2001年初中共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2003至2006年是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最为猖獗的时期,是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其次,中共法庭从未指出法轮功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到底怎样破坏了法律的实施。反倒是中共这个邪教组织操纵法院歪曲法律迫害无辜民众,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
法轮功学员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坚持向民众讲真相,这本来是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基本权利,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他们却被中共非法判刑,有很多人的刑期长达十几年。
纵然法轮功学员冤狱期满,也往往不能获得自由。中共“六一零”非法组织在各地私设了很多洗脑班、黑监狱,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坚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冤狱期满的法轮功学员往往被当地“六一零”劫持到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
被中共非法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社会上的无私的好人,他们中有兢兢业业的教师、认真负责的工程师、不收红包的医生、童叟无欺的商人、清廉奉公的公务员,他们本应在各自的工作中为社会做出奉献。可是中共的非法判刑使他们在漫漫黑狱中遭受苦难,他们的父母和孩子也承受着痛苦。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中国社会的巨大伤害。
然而天理昭然。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人间恶魔江泽民,迄今,至少被21个国家和地区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对他进行了起诉。其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据大纪元消息,本周二(11月19日),作为调查中共针对西藏种族灭绝指控的一部分,西班牙法院再次对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等五人发出逮捕令,并通过中共大使馆递出起诉书。外媒评论说,这令人回想起西班牙法官曾经下令在英国逮捕前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
唐柏桥先生对此特别撰文《刺向邪恶的剑》。他在文中表示:“做为‘六四’受害者,我们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在美国和世界各地正式对江泽民、李鹏之流采取法律行动,起诉他们犯下的滔天罪行。我们期待着各方正义力量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每一个正义的声音,都是刺向中共暴政的利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纵之英已纷纷亮剑,江家血债帮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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