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5日讯】湖南邵阳曾参加“八九民运”的“六四学生”罗茜司法考试通过后,因“政治背景”被湖南司法厅取消考试成绩;罗茜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由于中共当局对和“六四”相关的诉讼几乎不予受理,因此外界称罗茜的行政诉案为“八九人士”诉讼第一案。一审败诉后罗茜再上诉,11月4日二审开庭,罗茜及律师唐吉田抗议法院违法,愤而退庭。
“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
据《德国之声》报导,罗茜在2012年中国司法考试中顺利通过,按法律规定可以获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湖南司法厅因其“参加过八九民运”、“被判过刑”为由取消其律考成绩,罗茜认为当局对他进行政治迫害,遂对湖南司法厅提起行政诉讼。今年8月该案在湖南长沙芙蓉区法院开庭,法院判罗茜败诉,罗茜当庭抗议并表示将上诉到底。
二审11月4日在长沙市中院开庭。据罗茜和其代理律师唐吉田向《德国之声》介绍的二审开庭情况显示,二审法院开庭前及开庭后,罗茜及律师向长沙中院提出对一审法官枉法裁判的控告、要求调取新宁国保人员曾作出的对罗茜的证词,另外二审法院没有对湖南司法厅出庭人员进行调查,存在和被控诉方的利益关系,因此罗茜提出审判长应回避等要求都被法庭拒绝,两人还被逐出法庭。
该院一行政庭庭长劝解后,罗茜和唐吉田重新回到二审法庭,法院又试图更改庭审为书面审理,罗茜以退庭的方式表示抗议。
唐吉田认为,长沙市中院存在程序严重违法之处,因此已丧失主持法律审理的资格,退出这样一个法庭,因为再做下去没有意义。长沙市中院公然违法还不纠正,反而以逐出法庭或书面审理的方式威胁上诉方,实际上法庭已经站到了被上诉人一方。
唐吉田表示,从形式到内容看不到法庭公正的迹象,我们的退出表明一种立场——“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至于结果并不重要了。
唐吉田也认为,像罗茜诉湖南司法厅这样的行政案背后有政法委等权力部门定下基调,再透过法院的程序来给出既定的结果,而法院连表面上的司法程序都不愿意再维持。
政治迫害
现年44岁的罗茜在1989年时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代表,曾参加“天安门游行和绝食抗议”。“六四事件”后他被判监入狱,出狱后曾逃至海外。归国后被中国公安部监控在其故乡所在的湖南新宁县金石镇一所中学做校工。
据悉,罗茜在2012年的中国司法考试中获得通过,就在罗茜等待下发资格证书的过程中,邵阳司法局电话告知他说:他以前有政治问题并提到他的身份,取消成绩是上面的意思,罗茜在电话中还被告知他隐瞒被判刑的事实。
罗茜表示,他从未隐瞒他的身份及经历,参加司法考试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且他已经获得报考资格、成绩也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证可的,如果中共继续以政治历史为由来阻止他依法获得律考资格,这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截止目前,中共当局对和“六四”相关的诉讼几乎不予受理,2009年以丁子霖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提交诉讼请求被当局予以拒绝。四川“六四难属”唐德英经历17年的上访之后于2006年获得经济赔偿7万元,附加条件为不得再进行上诉。因此外界称罗茜的行政诉案为“八九人士”诉讼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