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9日讯】中共央视媒体造假、传谣是闻名世界的,日前央视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案的报导中,再一次露出其造假、传谣的马脚,曝光了中共警方涉嫌刑讯逼供的画面。
近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遭湖南长沙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起中外媒体、网络各界和广大公众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就在前不久,中共当局还在还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美化”中国的人权状况如何有保障,涉嫌严重侵犯人权的陈永洲案就出炉了,在各界纷纷质疑声中,近日却出现“逆转”的诡异现象,陈永洲“认罪”了?但是,在中共央视台播出的陈永洲“认罪”视频中,被明眼人看到陈永洲脖子上出现的类似“勒痕”,被质疑为疑似遭受过刑讯逼供。而我在视频的画面中看到是更直接的刑讯逼供场面,陈永洲是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在“供诉”和“认罪”的,这个画面本身就证实了陈永洲正在被刑讯逼供中。
什么叫刑讯逼供?司法人员在涉嫌刑事案件中对涉案人询问时。非法使用暴力或者刑罚逼取口供的,对涉案人身体造成伤害、对心理造成破坏性压力的方法,这就叫做刑讯逼供。在陈永洲案中,我们目前虽然没有更直接的证据,证明他身体受到了来自警方的刑讯逼供伤害,但是,我们却在央视提供的画面中直接看到了他的身体正在受到刑罚,这对他的心理是有最直接的破坏性压力的。在犯罪心理学上看,任何人在被定义为有罪的情况下都会感到强烈的恐惧,特别是对那些认为自己没有罪的人,如果被加有罪的待遇是更加恐惧的,破坏性是巨大的。这是所有司法人员都应该明白的常识。
什么是刑罚?在中国,刑罚的最直接标志就是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当然,今天被洗脑的中国人大多不懂的这就是刑罚的具体形式,甚至,律师们也很少为当事人主张这个权利。但是,这个形式确实就是刑罚的最直接标志。拥有自由的人谁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啊?那不就是被判有罪的人的标志吗?
从央视提供的画面中,全世界都看到了,陈永洲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被刑罚的直接标志俱全,他正在受到刑罚中进行“供诉”。这一点和刚刚过去的薄熙来案相比较,陈永洲是否被刑罚的直接标志是明显的,薄熙来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没有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而且,涉案人还是在法庭上。相反,陈永洲是否有罪是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从司法程序上看还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立案、庭审、判决,这些个过程中都不得确定其有罪、都不能对涉案人使用刑罚。
因为,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其有罪”。所以,“对都不得确定其有罪”的涉案人使用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刑罚就是刑讯逼供。换一句话讲,陈永洲在此前的一切“供诉”都是无效的,给陈永洲穿囚衣、剃光头、戴手铐办案人涉嫌刑讯逼供罪,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的量刑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此证由央视提供,全世界都知道,无论陈永洲是否有罪,该案办案人有罪、指挥其办案机关负责人有罪的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立即逮捕。
当然,央视这则消息被转载早已超过500次,点击率也早已超过5000次,对直接涉案编辑人员和台长是否涉嫌两高解释的犯罪情节,中共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公众有个交代。如果是证明了陈永洲案的办案人有罪,那么央视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央视的相关责任人就是有法律责任的。
2013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