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薄用20%人的钱买80%百姓的心

【新唐人2013年10月28日讯】(此文,是我一个月前应邀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参加中国刑诉法研讨会时应一家媒体的约稿,今又略加修改。)

重庆——曾被红色湮没的城市

薄熙来所涉三个罪名的审判程式,终于结束。但其在重庆担任“打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期间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的平反,尚未开。

秘密关押证人阻挠开庭

9月上旬,我在成都演讲四天,之后,约助理马晓军和其妻韩慧娟,再次前往重庆……

此次前往重庆一中院,我没有对外界透露,是专程为李庄案申诉,向法官当面提交韩慧娟亲笔记录的《重庆手记》,并接受法官调查询问。该手记,虽然早已在网上公布,但依照法定程式,还是要当面提交备案,这份《手记》将作为李庄案申诉的另一份重要证据存于卷中。

《重庆手记》披露了当年韩慧娟去接丈夫马晓军,不仅丈夫未接回,反而夫妻双双遭重庆警方秘密关押的恐怖内幕。当年,重庆为制造李庄案,非法关押、软禁的不只是马晓军夫妇,龚刚模家属等几十名无辜人员也被非法关押。为了制造李庄案,为了配合庭审,重庆警方不惜违法使用令人发指的手段。相信所有真相将来都会慢慢浮出,任何制造冤案的人,试图阻挡都将无济于事,因为,黑打狂潮中活下来的毕竟是多数。

凝固成永恒的悲哀

成都四天演讲之后,我与助理于9日晚去了重庆,10日上午,接受了一中院法官询问后,我们从法院出来,时间还早,离回京航班约有8个小时,在两位警方朋友的陪同下,我们驱车前往位于重庆沙坪坝公园内的红卫兵墓园。

刚进入墓园门口,墙上的一纸“敬告”引我驻足:“十年文革成历史,五百亡灵当追忆,硝烟早散去,青春已流逝,风云变幻四十载,物是人非两茫茫,昨日恩怨情仇,皆已随风飘散,往昔功过是非,都成过眼云烟,当年的激情和豪迈,已凝固成永恒的悲哀,昔日的青春和热血,都浓缩为无尽的凄凉,死者何悲,生者何喜,幽梦醒来,已是彩霞满天,凭吊过去,理当着眼未来……”看着“敬告”,思绪飘向那个血红的时代,身边两个学生走过的嬉闹声,又让我从深思中回到现实。看着两个青年学生渐渐远去的背影,抚今追昔,令我嘘唏不已、感慨万分。

据已经公开的史料,重庆在1967-1968年间,发生了全国最大规模的“武斗”,除长短枪外,小枪炮、高射机枪、坦克、装甲车等重型武器也出现在了街头巷尾,罹难者不计其数。埋葬在这个墓园的绝大部分青年学生,基本上都是死于那个鲜红似血的年代——“文化大革命”。年轻的生命换来沉重的历史,烙印着民族永远的痛。2009年12月15日,重庆市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该墓园赫然在列。那天,是我被重庆警方秘密抓捕的第三天。

墓园列为文物保护,正像“敬告”所写:“十年文革成历史,五百亡灵当追忆……”,意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但令人遗憾的是五百亡灵的青春和热血,并没有警醒薄王在位时的重庆,更没能阻止他们开启一场风沙弥漫的“打黑运动”。这些看似有些牵强的联系,却清晰地反映了当时重庆的大环境。重庆的“唱红打黑”,唤起了我们六零后这代人对文革的记忆,同时也击碎了我们这些法律人的法治梦。

雾霾遮住了道道黑幕

2011年6月出狱后,我曾数次前往重庆搜寻证据,那时阴影重重的雾都,薄王如日中天,夫人吸毒,局长提供毒品,夫人杀人,警方掩护,社会治安可想而知,每次出发前,我对是否能安全回京,心里没底。所以,只好假冒他人身份秘密潜入山城。

薄王案发后,安全顾虑减弱,赴山城次数也明显增多,几乎每个月都去,在重庆空闲时,我很愿意与当地计程车司机、饭店员工等聊天,询问对薄王的看法。他们在薄王案发前后对他们的评价,并无太大变化,都认为城市的亮化、治安的改善、福利的提高等,和薄王有很大关系,甚至认为他们是优秀的官员。

曾长时间,我也在反复换位思考,若我是薄、王,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拉一面红旗遮挡在前,迎合“二八黄金线”那边80%民众的心理,把最有钱的20%抓起来,将他们杀掉或投入大牢,拿出他们财产的其中一部分,去投资那80%的民心,以此赢得大多数的支持和赞扬。不敢想像,也无法想像。

还是换位思考做一位重庆普通市民吧,当看到宽阔的道路两旁栽满了银杏树、大街小巷设立的交巡警平台、共同富裕的标语贴满山城上下……我,会和大家一样赞扬本届政府吗?当然会。

薄王主政期间,舆论开道、未审先定、道德抹黑、刑讯逼供,造成了后来的冤狱遍地,使得漩涡中心被“黑打”者的哀嚎、少数敢仗义执言者的呐喊,全部被湮没在外界“革命群众”的一片叫好声中……。所幸的是,历史没有重演。短短四年,重庆的“地方志”在山东济南法庭上,留下了迥然不同的一笔。

对薄的审判,基本未涉及其在重庆主政期间的打黑运动,但,相信每个人都无法将他这位打黑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和2009年夏天刮起的“打黑风暴”割裂开来。如同当年人们称“李庄案”为“李庄事件”一样,“薄熙来案”也应该称之为“薄熙来事件”。这原本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今日,“薄熙来案”审判程式已经结束,但“薄熙来事件”所带来的讨论,还会继续发酵,对社会、对历史都将产生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法律是社会最好的保障

《吕氏春秋》有这样一段记载,鲁国法律规定:如鲁国人在国外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只要他们把人赎回来,国家就会给予奖励。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为这条法律得以重返故里。孔子的学生子贡,从诸侯国赎回来很多鲁国人却不接受奖金。百姓赞赏子贡品德高尚。但孔子不但未赞赏子贡,还批评他做错了!

孔子认为:依法,看见落难同胞把他赎回,是一件善举。事后国家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善举得到大家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会越来越多。子贡不领取补偿,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善举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指责。所以,子贡此举不但不是行善,反倒是可恶的。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他们领取国家补偿的话可能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就不能返回故土。所以,孔子说:“赐失之矣!……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一般的人或者老百姓都会赞赏子贡“不取金”是道德高尚,而看不到这种行为对规律、法律的破坏最终会使“善举”无以为继。所以,子贡的行为表面上是救助,实际上是作恶。

杀鸡取卵无异于自毁前程

薄熙来在重庆搞“缩差共富”,杀富济贫,杀鸡取卵,短时期内马路变宽阔,绿树成林荫,也改善了民生,为此,得到了民心。但他的行为,破坏了经济规律,践踏了法律,伤害的是百姓的长远利益。但百姓不是孔子,短时间内很难认识到薄熙来的执政方针对自己利益的侵害,对法治的摧残,所以,一段时间内同情、赞赏、甚至拥护薄熙来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均贫富能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当退回到人民公社、大锅饭,就不应有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的安徽凤阳18农民冒死按红手印,要包干到户;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也不应该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实际上,我们是经历了血的代价和赤贫的痛苦才选择了改革开放,选择了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道路,才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准唯一能选择的发展之路。虽然曲折,虽然问题很多,虽然不能一蹴而就地解决所有民生问题,但只有坚持在这条路去发展、探索,才能实现富民强国。

保护好民营企业,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才有改善民生的不竭之源。德国之所以能成为欧盟的老大,得益于德国强大的制造业;韩国能跻身亚洲四小龙之列,得益于三星、现代等国际型大企业。刚刚积累起来的我国民营企业,如果随时会被作为涉黑,没收全部资产,没有一个安全发展的环境,要发展壮大,走向世界只能是梦中缘,水中花。

过去几年,重庆的道路宽了,银杏树多了、大街小巷设立的交巡警平台随处可见,成千上万人定服装、包专机,海内外租场地、唱红歌……可是否有人想过,这些巨额用款来自哪里?大连民众可能没想过,重庆市民或许也没想,作为百姓,他们似乎没有关心这些。可是,有些人时时刻刻都在痛彻心扉地想。因为,他们或他们的民营企业,某天忽然被莫名扣上一顶“涉黑”的帽子,辛辛苦苦几十年积攒的财富,几亿、几十亿、上百亿……一夜之间被作为涉黑资产全部没收,甚至,有人还付出了自由和生命。

重庆万州,有一位老板,名叫管串,打黑期间,家人突然接到警方朋友的暗中报信,说管串上了黑名单。家人听说后,惊恐万分,那天晚上,另一位朋友带着管串家人前往重庆市委大院一号楼,托薄家总管Z某帮忙疏通,Z答应爽快,双方商定价格是900万现金。管串一家连忙回去筹款,东拼西凑了500万,先送了过去,结果,500万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几日后,管串照样被抓。管串家人与朋友再次来到重庆市委大院一号楼,向Z某解释,后续400万一定如数送来,Z某摇头,只退回了450万元,另外50万元说是帮着请谷开来的北京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管串家人心中再次燃起希望,薄书记太太的律师所啊。结果,终审还是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中一栋五层大楼,竟然被当做“犯罪工具”没收了。这样糊里糊涂在重庆被当做黑社会打掉的企业家无以计数。

2011年12月12日,是我被抓两周年纪念日,那天,我与我的申诉代理人迟夙生律师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时,在最高院立案大厅,竟然没有遇见一个重庆来此申诉的,得到的答复是“重庆没有上访的”,确实,当年重庆的红色恐怖,谁敢来京申诉呢。

薄王倒台后,成百上千当年被“黑打”的人提起再审申请,申诉书雪片一般递交法院,至今,没有一起公开平反的。

若干年后,像管串这样的企业家如果可以活着出狱,看到这美丽的城市、繁华的街道,是爱它,还是恨它?他们,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些巨额建设用款来自哪里,但,又有多少今天的受益者了解昨日的他们?

很多人说,在中国,本本分分做生意会有那么多财富吗?“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的意识,已根深蒂固在民众心里。我从不否认,打黑狂潮中被抓的一些人确实有罪,但“刑罚相适应”是《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简言之,一个人所受到的刑罚,应当和他所犯罪行适应,这样,才是司法公信力的最好体现。一旦,司法变得具有任务性和目的性,就像当年的重庆,好比疯狂老鼠坐上过山车,玩儿激流勇进的游戏,它肯定会丢掉中立、客观的椅子,从信仰的神坛跌下来。

一些存在问题的企业家,在重庆打黑风暴来临时,他们巨额资产一旦被盯上,很可能在短时间内灰飞烟灭,其本人也可能遭灭顶之灾。那时,公安无法自行决定抓捕,检察院不能自行决定起诉,法院很难自行决定裁判,一线执法者成了提线木偶,一切都像是一出闹剧,而实则是在制造人间悲剧。任何一个信仰法律的人,回头看来,无不触目惊心。对此,我们若心悸,还有药可救;若麻木,则无医能治。

重庆市民如果知道今天宽阔的马路、绿色的林荫以及些许生活水准的提高,是用牺牲他们的长远利益换来的,是不可持续的,是用牺牲法治换来的,是用践踏了人类社会基本公平正义换来的,还会为之叫好吗? 唱着红、染着血的政绩应该被歌颂吗?

目前,很多“打黑”期间的冤假错案当事人,领回的了当初罚没的财产,大到房地产、汽车,小到文物字画、金银珠宝,可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相对自由与生命,相对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又算的了什么呢。

重庆打黑与“文革”并入史册

“重庆打黑”,必将和“文革”一样,被写进中国历史。

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大治和繁荣,都得益于休养生息的仁政思想和法制理念的严格贯彻。秦国能灭六国,统一天下,其强盛的基础来自于商鞅变法。虽然商鞅制法过于严苛,很多不足以取,但商鞅一切皆从法,立木为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思想,最终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确保了其推行的新法顺利实施,使秦国逐渐强盛,最终统一中国。

同样,中国历史上历次败亡和衰落,都是乱法的结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早它400年以前,就发生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悲剧。一个帝王,握有无限的公权力,却恣意妄为,毫无法度意识,最终自取其辱,身死国亡。“秦之方盛,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最终万世只传到二世,什么原因呢?“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正因如此,我们才提出以民为本,依法治国。回望已经过去的几年,法治进程中的满目疮痍,确实该揭开伤疤晒晒太阳了。这样,有助于伤口的愈合。否则,讳疾忌医,待到病入膏肓,为时晚矣。重庆黑幕,莫不如此。

庆幸的是,从重庆打黑到“李庄事件”,再到今天的“薄熙来事件”等一系列引人瞩目的法律事件,无不引起民众对法治进程的关心,唤起人们对过去的反思。

历史,怎样去写,交给大家,如何去评,自有后人。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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