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韩净综合报导)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一案,历经4年4个月,经过一审二审和漫长的核准,2013年9月25日,已执行死刑。对于这个结果,家人心碎,网民心死。网络舆论全面决堤。
之前来自媒体的消息称,最高院已经核准对辽宁杀城管案嫌犯夏俊峰于25日执行死刑,最先得知夏俊峰行刑通知的不是家人或者律师,而是大陆媒体,它们24日晚接到禁令:“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资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经历了一晚的煎熬和祈祷,9月25日早上5点,得到了夏俊峰被核准死刑的正式通知,并于当天与之诀别。消息称,夏俊峰已于当日上午10点43分执行死刑。
根据网络消息,在夏俊峰执行死刑的当日凌晨,北京法学教授张鸣、漫画家郑渊洁等各界人士都在最后时刻呼吁刀下留人,数十万跟帖。
网友全震动愤怒说,今晚最残忍的转发,今晚最残酷的等待,今晚最危险的希望,今晚最绝望的呐喊。救的不仅仅是一个摆摊的小贩,救的是一对父母的黄昏,一个妻子的信念,一个孩子的未来,救的是民心啊!
当执行死刑的通知下达后,整个网络决堤。网民用不同的语言述说着心痛与绝望,有热骂,有冷嘲,有哀怨,有愤怒,有质疑,有警示。所有的声音都在表明民心绝望,民心已死。
署名孔智勇者称,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
法律学者徐昕:【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只能祝@沈阳张晶 强强 夏俊峰的父母坚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赵晓: 夏俊峰,一个悲哀的名字。他让世人看到我们这个所谓文明国家的真实面目:特权阶层罪恶滔天,也能免于一死;普通百姓哪怕正当自卫,也可能被判死刑;而打击网谣,更成为特权阶层报复敢于维护权益的公民们的最新利器。中国,就这样继续分化着、撕裂着、不公义着……
@北京杨博:【我们该为他喊冤吗?】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夏俊峰被核准死刑;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2011年11月,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法律的天平为什么总不倾向他的人民?
@英国病人:夏俊峰者,奉天人也,家贫,以贩摊为事,徒幸以养父母。是日,遇城管十余人,尽毁其具,并殴之。妻跪泣,城管炽愈盛,持械夹立,市行者噤口莫敢言。城管挟至私堂,行怨暴之虐,夏若鸿毛燎于碳炉,其势命危矣。遂挺刀自卫,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伏尸二具。既出,自报官,竟至斩立决。秋意凉,呜呼哀哉!
@happy润物细无声: 中国政府失去了最后一次与人民和解的机会,大家的梦该醒了
猎人吕军:从今天开始,所有的中国人都应该明白,当你面对政府的时候,要么做冀中星,要么做夏俊峰,要么选择拉俩个垫背的去死,要么选择生不如死,没得别的选择。当然,理性的选择当然是选择做夏俊峰,好歹拉俩垫背的,总比坐轮椅上生不如死的强 ……
@李承鹏:《杀人者,父亲》:这一个违章摆摊的父亲,却是要努力养活儿子的父亲。这一个杀了人的父亲,却是为保住最后尊严才杀人的父亲。这个前技校生,后二级车工…辗转最后,竟至杀人。试想一个小贩格杀当世两大城管之际,内心该多激愤。此时该羞愧的到底是这父亲,还是这街、这城、这国
齐鲁秦人1://@chen187779:文摘:这么战无不胜的城管,却被[蜡烛]夏俊峰[蜡烛]秒杀,我心中有一丝诡异的快感。我们发声勇猛,做事鸡贼,没一个敢向[蜡烛]夏俊峰[蜡烛]那样为
@北村:蓄谋杀人不死,冲动杀人要死;律师杀人不死,平民杀人要死;谋财害命不死,苦保活路要死;知法犯法不死,防卫杀人要死;故意杀人不死,过失杀人要死。无论从情、理、法上,确实让人难以理解。请最高法秉持“人死不能复生”和“”尊重生命”的原则慎重核准。至少给谷开来和夏俊峰案作出比较的司法解释。保护家产和孩子挥刀杀人。
胡佳:今天我们在内心,核准了中共专制体制的死刑。
艾未未:夏俊峰被处死,这个体制随着就快完了。就这么简单。
呒名的呒名:【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①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②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③2011年11月,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④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公民监政:公仆眼中的罪犯,百姓心中的鬼雄!人间的冤情太多,愿天堂没有不公!今天,公平正义和你一起远离。点燃火烛,为你送行!安息吧,你仍然活在我们心中!]
中华之布衣:如果秤砣打死瓜农的城管也是死刑,那百姓也无话可说,如不是,政府又怎能堵万众之口?
@风流韵史:【丧钟为谁敲响?】一个人为钱财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所有人都有罪。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夏俊峰走好
@谭敏涛:【死刑面前,官民不等】1一些狗眼瞎了的五毛说杀人偿命,为何开来死缓志军死缓?2城管打死小贩的案件还少吗?城管哪一个被判处了死刑?3丧钟为每一个人而鸣,别以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4自掘坟墓的人,终究免不了为自己唱挽歌!5杀死一个正当防卫的小贩,树立不了司法权威,反而让司法蒙羞,正义无存!
@纪许光:夏俊峰执行死刑引发的一面倒的网络舆情,绝非仅止于对量刑和执行本身的合理合法的否定,而在于人们对官民同罪不同罚及其凸显的司法不公的强烈质疑与愤怒,它们已超越了案件本身。无公平则无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底线,也是人们对政府、对法律的最后寄托与希望。底线如被击穿,公正无望!
柯普兰:【贺卫方答问】就在今天,他已经到另一个世界了,痛心!党政高层都需要清楚的一个事实是,从前法院判处一个人死刑,民众会众口一词地赞成。但是,夏俊峰案件所引发的民意表明,我们今天的政府(包括司法)与百姓的利益越来越疏离了。这是危险的。当本应辩冤白谤的司法开始不断制造冤屈,国家危矣!
“不死于暴力,就死于暴政 ”
“为何不杀大贪杀小贩!”
“对中国法制彻底绝望了!”
“有的人谋杀,她还活着;有的人自卫,他已经死了。”
“薄熙来不死,刘志军不死,谷开来不死,陈良宇不死。还夏俊峰一个公道,留中国一个希望!”
为夫奔走四年夏妻张晶欲哭无泪,她对香港《苹果日报》表示:“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但我很想问中国还有没有底线,还要不要脸!”
有网友为夏俊峰写下挽联:
“生不负卿死不服命,位卑未敢弃尊严,不惧黑夜;
爱亦留存恨亦流离,力薄也能撼人心,重启明天。”
“常恨生活无着,劳累无度,纵决命城管,到国人谋生不易,和谐盛世千古恨;
试问官民谁善,是非谁分,只四载呐喊,有民声死刑那堪,司法不公百年愁。天人同悲。”
在新浪微博搜索“夏俊峰”,显示有400多万个结果。
据香港媒体称,在中共建政64年前夕,当局速审速决一批大案,其目的是控制网络舆论。一方面整肃大V,不让他们制造热门话题;另一方面加快冷却网络热门话题。同时将展开新一轮正面宣传,以庆祝建政64周年,并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鸣锣开道。
评论称,在官员贪腐、官民冲突此伏彼起的背景下,当局如此整肃网民、清理积案只不过是扬汤止沸,主导不了网络舆论。夏俊峰案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网民称,中共已在火上口上,每一件冤案都可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每一个不公都可能是引发决堤的最后一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