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张旖旎综合报导)近期中共发起大规模整治所谓网路谣言运动,网路上一片杀气腾腾。据悉,中共对网民治罪的罪名除“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等外,又增加了新的罪名——实名举报官员的网民可能被以“诬告陷害罪”治罪。
根据河南律师常伯阳的消息,今年七月份,河南汤阴男子上网发贴实名举报汤阴县原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国平及安阳市检察院的某工作人员,他指控王国平涉嫌索贿、贪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参与营利性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他也举报安阳市检察院某工作人员在查处王国平案时存在徇私受贿行为。
近日,安阳汤阴警方却将孟照森抓捕,罪名是涉嫌“诬告陷害罪”,同案被抓的另一名同样举报汤阴县原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国平的汤阴市民朱荣海罪名则是“诈骗”。
此前中共公安部在打击“网路谣言”运动中,被抓捕的网民一般被扣上“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甚至“虚报注册资本”(云南边民案)等罪名。此次以“诬告陷害罪”治罪网民可谓“创新”。
事实上,孟照森的举报并非7月份才开始,五年前他就已经开始举报汤阴县原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国平。
孟照森持续五年的不间断举报,今年4月份当地纪委对王国平作出开除党籍,而对安阳市检察院某工作人员的举报则没有结果。孟照森对此处理结果不服,继续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于今年七月份上网发贴实名举报王国平及涉嫌庇护王国平的有关人员。
让孟照森始料未及的是,被他举报的人还没有受到处理,他自已反倒身陷囹圄。与孟照森同时被抓捕的还有另外一名汤阴人朱荣海,他和孟照森一样曾举报王国平。今年四月份曾和孟照森一起上网实名举报王国平。据网路消息,拘捕朱荣海的是与汤阴毗邻的内黄警方,罪名不是诬告而是诈骗。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常伯阳律师认为,两人举报问题官员都已经有几个年头并非现在才举报;两人上网发贴实名举报都在今年七月份而不是现在;两人被抓都在公安部打击网路谣言集中行动之后的9月份。如果孟照森构成诬告罪几年前就应该追究孟照森,被诬告的人也会到公安局去控告,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常伯阳表示,孟照森案中,纪委已经对王国平进行了处理,说明孟照森对王国平的举报并非诬陷,至于对安阳检察院某工作人员的举报,纪委、检察机关也应当进行调查,给出一个明确结论之后,才能判明孟照森是否构成诬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