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1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大陆媒体报导,上海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地铁车厢“禁食令”, “禁食令”规定,食用葱油饼、烤串、韭菜饺子等,违反者将“由轨交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9月17日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此前因引发较大争议,而没有被写入修订草案的“地铁禁食”相关条款,在征求多方意见后,此次出现在修订草案修改稿中,禁止限定范围则明确为“车厢内饮食”。
按照修订草案修改稿,“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反者将“由轨交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中国已有多个城市出台了“地铁禁食”规定,但出台的“禁食令”或没有具体的罚则,或最高处以200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较低,执行力度较小。而北京地铁公司运营的线路没有禁食令,只是倡导乘客不要在车厢内饮食。
上海“禁食令”一出,引起外界讨论。有网友表示支持,但也有表示不赞成的。
忙碌的轱辘:不知道怎么说,公共场合吃东西固然不好特别是有味道的东西,但是也只是限于道德约束吧,如果真的变为法规,总觉得不是太适合,到底怎么样才能定义哪些食物呢?
不叫大帝了:凭什么歧视韭菜!这绝对是Tyranny of the majority,地铁上就不应该能吃东西!我还不爱闻咖啡味跟汉堡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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