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19日讯】教育部今天(19日)表示,私校转型退场后,部分土地需回馈政府,教育部与内政部近期密切协商,修正、调整相关法规。
据中央社报导,教育部次长陈德华表示,私立学校法于民国97年修正,学校停办后,学校法人依然可以存在,可转型为教育文化法人或社会福利法人。
陈德华表示,过去私校担心一旦转型、退场,校产将全数“充公”,因此裹足不前。其实私校法修正后,就没有这个问题,学校可以回收一部分土地,借此提高诱因。
教育部目前正和内政部协商,透过土地专案变更等方式,让私校土地可以转型为商业、住宅用地。由于私校办学,仍有接受政府补助,法人需回馈一部分给政府,由地方政府决定处分方式,法人则领回剩下的部分。
教育部技职司长李彦仪表示,现在许多学校面临招生不足、财务经营危机,将准许处分闲置校地,借此筹措资金以支付教师薪资、安置学生等,但仍须符合私校规模规定。
清偿债务后如果仍无法改善财务状况,最后将走向转型、退场。李彦仪举例,学校转型为养老院,不需要再维持原本那么大的用地,剩余的土地一部分需回馈政府,由地方政府决定用途。如果学校位处市区,土地价值相当高,可能改作商业、住宅用地等,对私人、地方政府都会是一大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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