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1日讯】请看博讯热点:打压媒体和记者。
第六批25人
截至2013年9月9日10点,累计108人
肖芳华,广东,律师 王雅军,北京,律师
李 刚,北京,律师 徐立光,吉林,律师
李敦勇,北京,律师 毛宏伟,广东,律师
刘迎新,北京,律师 刘四新,北大刑法博士
李长明,北京,律师 刘 伟,河南,律师
王必君,广东,律师 张传利,北京,律师
李春富,北京,律师 李向阳,山东,法律人
王万琼,四川,律师 王光奇,北京,律师
温海波,北京,律师 张俊杰,河南,律师
谢 阳,湖南,律师 严华丰,浙江,律师
李如玉,江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博
李威达,河北,律师 周立新,北京,律师
胡贵云,北京,律师 邓树林, 广州, 律师
第五批12人
截至2013年9月4日晚9点,累计83人
李红秀,北京,律师 赵洪轩,四川,企事业法律顾问
高承才,河南,律师 陈进学, 广州, 律师
肖国珍, 北京, 律师 张赞宁,江苏,东南大学法学教授
李静林,北京, 律师 韩庆芳,河北,律师
李长青,北京, 律师 文铁军, 湖南,律师
吕耿松,浙江,原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陈树庆,浙江,通过司法考试但拿不到证书
第四批8人
截至2013年8月28日晚10点,累计71人
王 宇,北京,律师, 黄思敏,湖北,律师
刘士辉,广东,律师后 贾 倞,贵州,律师
常伯阳,河南,律师 刘连贺,天津,律师
陈科云, 广州,律师 赵 虎,河北,律师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三批11人
截至2013年8月22日晚10点,累计63人
陈光武,山东,律师 童朝平,北京,律师
张 凯,北京,律师 刘正清,广东,律师
张 颖,四川,律师 贺 刚,湖南,律师
郑恩宠 上海 律师 闻 宇,广东,律师
吴良述,广西,律师 王全璋,北京,律师
萧云阳,贵州,律师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二批11人
截至2013年8月21日晚10点,累计52人
江天勇,北京,律师 吴镇琦,湖南,律师后
郭海跃 北京 律师 张维云,北京,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邓林华 湖南 律师
杨慧文,北京,律师 王 兴,北京,律师
冉 彤 四川,律师 于 全,四川,律师
潘嘉伟,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独立中文笔会常务秘书和理事。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一批
截至2013年8月20日晚10点,共计41人
滕 彪,北京,学者 刘志强,陕西,律师
唐天昊,重庆,律师 王 成,浙江,律师
陈建刚,北京,律师 范标文,广东,律师
刘卫国,山东,律师 李贵生,贵州,律师
吴魁明,广东,律师 唐荆陵,广东,律师
付永刚,山东,律师 陈武权,广东,律师
徐 灿,北京,律师 赵国君,北京,学者
张科科,湖北,律师 梁小军,北京,律师
葛永喜,广东,律师 赵永林,山东,律师
伍 雷,山东,律师 葛文秀,广东,律师
刘金滨,山东,律师 张 磊,北京,律师
覃臣寿,广西,律师 庞兴祥,广西,律师
李方平,北京,律师 庞 琨,广东,律师
王全平,广东,律师 李和平,北京,律师
梅春来,广东,律师 董前勇,北京,律师
刘晓原,北京,律师 邬宏威,北京,律师
兰志学,北京,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郑建伟,重庆,律师 刘金湘,山东,律师
庄道鹤,浙江,教授 汪 廖,浙江,律师
卢京美,湖南,律师 谢燕益,北京,律师
张燕生,北京,律师
郭飞雄(杨茂东)案法律后援团成立声明
2013年8月8日,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郭飞雄的姐姐迟至8月17日才收到天河警方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这样,在郭飞雄先生失踪多日后,郭飞雄先生家人及各界人士始得确认郭飞雄先生已被广州警方秘密抓捕。案发后,国内外各界人士纷纷发表声明,对郭飞雄先生因践行公民权利而第四次身陷囹圄感到十分震惊。
我们认为,郭飞雄案再次拷问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能否得到遵行,及习近平主席所言“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能否真正兑现。郭飞雄案关乎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权能否得到公权的尊重、保护,关乎中国宪法原则的落地问题。若宪法原则不能落地,则法治沦为空谈、欺骗。“依法治国”首要原则应为政府守法,否则成为“依法制民”。
为督促有关方面公开、公正、公平处理郭飞雄先生一案,我们特发起成立“郭飞雄案法律后援团”。我们将监督此案所有程序、细节,为郭飞雄先生的家人及其辩护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法律支持,进行相关研讨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法律观点等。恳请律师、法律学者等法律界同仁广泛参与。请愿意参与的法律界同仁将“姓名、职业、省份、电话、邮箱”等信息发往邮箱。
签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王 成律师:13616501896
唐吉田律师:13161302848
江天勇律师:13001010856
后援团的主要工作:
1、预备:在现有的辩护律师隋牧青、蔺其磊因故不能参与辩护时,从后援团中选择合适人选接替辩护工作。
2、参谋:为辩护律师提供参考意见,协助辩护律师做好辩护工作。
3、研讨传播:随着案情发展披露掌握更多案件事实后,参与组织一些研讨活动,准确分析案件性质,向社会传达法律界声音,争取让本案得到合法、公正、合理的裁判。
附郭飞雄先生简介:本名杨茂东(1966年8月2日-),网名郭飞雄(或郭飞熊),中国著名维权人士。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独立作家。
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
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多种职业。
1993年至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后以写作谋生。
2005年4月底,因为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路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9月13日晚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出狱后,他公开描述了其在狱中的经历,特别说明了审查人员对他进行过刑讯逼供。此后郭飞雄一直被当局和不明身份者跟踪与干涉。2006年2月3日郭飞雄在试图拍下秘密跟踪者时与后者发生冲突,被派出所带走,在所内被传唤了10多个小时。2月4日零点30分左右,被放行的郭飞雄在派出所大厅被秘密跟踪者当着警察的面拖出,实施了殴打。此事促使高智晟、郭飞雄以及其它维权人士发起绝食接力活动。
高智晟因发起绝食接力活动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飞雄展开营救活动。随后在广州被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涉及非法出版,但他向律师透露当局审讯内容多围绕高智晟与太石村。郭飞雄已被拘押间有两个月被送往辽宁看守所关押。该案前后经过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7年5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起诉郭飞雄[1]。郭飞雄秘密关押期间遭受包括“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多个人权组织强烈谴责裁决不公,对他的审判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缺陷,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异见人士进行政治迫害。[2]
郭飞雄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他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于2009年4月到达美国,并取得政治庇护。[3]
郭飞雄于2011年9月13日刑满释放。
2013年8月8日23时被刑拘,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评论认为“郭飞雄此次被逮捕的直接原因是他参与了今年(2013年)初《南方周末》的维权活动。”
2009年8月15日,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刘士辉被剥夺执业资格,据称是经司法局向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所致。[4]
参考资料
1. ^ 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起诉郭飞雄,RFA。
2. ^ 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被判5年监禁,BBC,2007年11月14日。
3. ^ 在广东监狱服刑的郭飞雄的妻子儿女获得美国政治庇护,RFA,2009年11月19日。
4. ^ 郭飞雄的律师刘士辉被司法局剥夺执业资格,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