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11日讯】立法院长王金平今以“中国国民党永久党员”名义向国民党考纪会递交陈述书,并简单说明,即随后离去。考纪会上午9时30分召开,最后做出撤销王金平党籍处分。
撤销党籍
据中央社报导,王金平车队约9时40分抵达国民党中央党部,面对媒体询问是否委屈?王金平仅微笑、挥手,并未回应。王金平向考纪委员简单说明,递交陈述书,不到10分钟就离开党部。
以王金平涉入关说一案,如果做出申诫、停止党权等处分,将不影响不分区立委身份,换言之,也不会影响到国会议长的身份。
不过,一旦做出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的惩处,则将丧失不分区立委的身份,王金平也将离开已经坐了10多年的院长宝座。
至于撤销党籍与开除党籍处分的差别,在于党员请求恢复党籍、党权的年限。如受撤销党籍处分,经过1年以上,可以申请恢复党籍;但如果遭开除党籍处分,则必须年满2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恢复党籍。
报导指出,国民党考纪会上午开会后决议,经过2个多小时开会讨论,最后决定撤销王金平党籍。国民党考纪会主委黄昭元记者会上表示,经过与会委员热烈讨论,多数委员均认为对国民党形象与声誉造成严重伤害。
黄昭元说,与会中有委员感性呼吁要团结,有委员认为在法理情方面多方考量,有委员说处理本案对事不对人。
王金平 陈述书
王金平向考纪委员递交陈述书中,特别署名“中国国民党永久党员王金平”,强调他并无关说,也无违反党的纪律,并未触犯党章,也无“中国国民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所规定的违纪行为。
陈述书罗列4点说明,其中指控检察总长所率特侦组违法乱纪在先,践踏法制,无权又越权的片面认定关说,造成各界误解,“金平深表遗憾”。
他说,从政以来,在国会之所作所为向来可受公评。身为国民党的从政党员,不论党遇到多大的挑战和险阻,始终与党同舟共济,“不管本党执政或在野时,无时不为本党着想,使党的政策得以推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断无损害党之声誉”。
此外,他陈述说,有关滥权上诉的问题,是立法院通案关切的议案,并非针对个案。因为有此决议,他打电话给法务部长曾勇夫及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是要提醒法务部及高检署不要有滥权上诉的情形,没有要求不要上诉,所以“本人与曾部长及陈检察长的通话,仅是按此决议之提醒,并非所谓的司法关说”。
陈述书也说,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第1项规定,特侦组可侦查五院院长的部分只限于贪渎案件,本件不是贪渎案件,特侦组并无调查权。
陈述书说,特侦组在未传唤他本人说明的情形下,趁他出国期间,片面召开记者会,指控他的电话通话是属关说的行政不法事件,“最高检察总长既对立法院无调查权,又无行政监督权,何能认定金平打电话是行政不法?”“更何况金平仅是依立法院之决议来提醒,并无不法可言,足见特侦组检察官并未遵守上开法律规定的分际,实属滥权”。
王金平也指控,特侦组提供监听资料,显然违法又违宪,对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努力,造成莫大的伤害。依据“毒树果实理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被采认,特侦组知法犯法,有强入人罪之嫌,因此舆论迭有批评形同政治侦搜,对身为执政党本党的名誉更是一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