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星案 邱大展涉背信最重可处7年半

【新唐人2013年09月04日讯】北检侦办双子星案,其中,有关前台北巿财政局长邱大展涉背信及太极双星诈标部分,今天(4日)侦结,将邱大展等5人起诉。而邱大展因公务员身份,加重可处7年半以下徒刑。

据中央社报导,双子星案,北检继依贪污罪起诉巿议员赖素如后,今天第二波侦结,起诉现任台北巿政府参事邱大展、在押的太极双星公司负责人何岳儒、发言人王佑仁以及日前获交保的太极双星团队成员贾二庆及幕后操盘者程宏道,共计5人。

邱大展 从重量刑

办案人员查出,邱大展明知太极双星公司团队的投标文件内容为不实,竟协助掩饰、隐匿而违背其任务,导致其他评选委员陷于错误,而评定太极双星公司获得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

甚至,邱大展于事后竟仍多次与其他被告私下商议如何继续隐瞒上情不发,致台北市政府团队未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决策,严重影响台北市政府执行公务的威信与声誉,承办检察官建请法院对邱大展,从重量刑。

检方指出,邱大展所为,涉犯刑法的背信罪嫌,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他于执行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而犯罪,依刑法规定加重1/2其刑,因此,最重可处7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诈术借牌投标

检方指出,何岳儒等人共同施用诈术借牌投标,盗刻外商公司印章,勾结北巿官员,以不实之投标文件诈骗台北市政府财政局长邱大展以外的评选委员,藉以获取双子星开发案的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

检方指出,程宏道、贾二庆与怡保花园在台负责人黄昆义,未经外商怡保花园公司及谷中城公司董事会的同意或授权,盗用这2家公司印章与台北市捷运局签约,涉犯伪造文书,其中黄昆义未到案,今天发布通缉。

检方表示,何岳儒与程宏道明知无足够资力投资兴建工程总金额逾新台币700亿元的双子星大楼开发案,竟为求顺利标得双子星案后,再伺机转卖股权或分包工程牟取暴利,先施用诈术借牌投标,再合谋以内容不实的开发建议书及评选简报等投标文件欺骗邱大展以外的评选委员,藉以获取投资申请人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

检方查出,程宏道、贾二庆、何岳儒在太极双星公司设立及增资登记的过程,涉犯验资不实及伪造文书;何岳儒在筹措双子星大楼开发案履约保证金的过程,涉犯伪造文书。

检方表示,太极双星在投标之初,曾被外界质疑是“空壳公司”,最终仍因无法筹得18.9亿元履约保证金,导致具有国门象征意义的重大公共工程,因此破局无法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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