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03日讯】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34名女子,台北地院今天(3日)依乘机性交等罪判刑18年6月徒刑。委任律师表示,刑事及附带民事两部分都会提起上诉。而一名被害人透过律师说,判太轻,绝对会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方法院上午提讯在押的李宗瑞到庭,他理了平头,身型消瘦,不停与律师交头接耳商量对策。委任律师邹志鸿转述,李宗瑞聆判后第一反应是生气及不服气,刑事及附带民事两部分都会提起上诉。
台北地院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处李宗瑞18年6月徒刑。至于15个妨害秘密罪部分判处3年10月徒刑,恐吓部分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吓部分可易科罚金,折合新台币284万元。
合议庭并判决李宗瑞应赔偿赔12名被害人总计1425万元,全案可上诉。另有2人和解撤告。
检方起诉时指控,李宗瑞以安眠药等,下药性侵偷拍34名女子,涉犯加重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但合议庭勘验影片及证据后,认定李宗瑞性侵9名女子变更起诉法条为乘机性交罪。
法官认定关键在于,虽然她们有哭泣抗拒、说不要,但毛发送验后没有毒、药物反应,且不少人说因为当时喝了酒,可能因酒精而陷入意识不清;法医研究所也表示无法鉴定影中女子的精神状态,因此无法证明李宗瑞有使用药剂犯强制交罪,不构成加重强制性交罪。
除此之外,还有女子与李宗瑞上床是两情相悦部分不构成强制性交。
一名被害人得知判决结果后,透过律师张立业指出“判太轻了”。
张立业说,被害人心情很沮丧,认为李宗瑞很可恶,应该判重一点,这名被害人请他收到判决书后,立即请求检察官提起上诉。
张立业表示,被害人先前勇敢出面作证,因此担心李宗瑞若假释出狱,会找她报复。
张立业说,这名被害人向李宗瑞求偿300万元,但台北地院仅判决175万元,赔偿金额太低,这部分也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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