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8月27日讯】薄案在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之后,有评论认为,这场不到5天的庭审所反映出来的只是双方在政治上的较量,与法律毫无关系。
前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马认为,对薄熙来的三项控罪是经过仔细的政治考量后选择出来的,绝非薄的主要罪行。
前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凡是涉及中共的共罪,一概不提。有人提说是镇压法轮功呀,活摘器官呀,这是中共的共罪,他就没有提。”
前安徽检察官沈良庆也持类似观点。
前安徽检察官沈良庆:“他的主要罪行恰恰是整个中共统治集团人人有份的,包括黑打,对法轮功的镇压,包括活摘器官,但是中共避重就轻,因为他的主要罪行恰恰涉及到中共整个政治集团,不是薄熙来个人行为。”
医师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亚洲区法律顾问朱婉琪曾表示,薄熙来正因为三宗罪行在世界12个国家被提告,即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这才是他真正的三宗罪。
马晓明指,当局避重就轻的另一个原因,是要用刑事案件坐实对薄熙来的控罪,令他不能翻身。沈良庆认为,这也正是薄熙来翻供的主要原因。庭审前薄熙来和当局应该已有相当程度的妥协,但薄的当庭翻供令当局措手不及。
前安徽检察官沈良庆:“对于经济犯罪,不管在任何政权形式下,包括在共产党政权或是西方民主国家都是一样的,都是犯罪行为,这样他永远没有翻案的机会,他这样一否认罪行就变成一种政治打压,就为将来的翻案留有余地。”
新唐人记者林莉、施怡君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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