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0日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16时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据新华社13.08.19)
自7月25日媒体报导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有关于薄熙来的新闻和评论在媒体上就没有消停过。
薄熙来案件受人关注,是因他的身份特殊、背景特殊、罪行特殊。因此,薄熙来接受审判很吸引人们眼球……
目前,薄熙来有两点最引人关注:一是对薄熙来将以何种惩罚终结?二是一直以强势形象出现的薄熙来,将以什么面目和态度站在被告席上?
济南市法院一切准备就绪,甚至几时几分开审都安排妥当。审判薄熙来的确很有看点……
面对即将接受公审的薄熙来,有个数字上的变化值得注意:去年9月末,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中指出,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以上据2013-08-19时政新闻新京报 [微博]报导)
按如上文字记载,中纪委调查薄熙来的是6宗罪,据如今报导,济南市法院将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3宗罪予以审判。那么,薄熙来罪行何以“减半”?
中纪委调查的6宗罪,有的可以“合并同类项”:如第1和第5条可归纳为“滥用职权”;第2条和第3条可合并为“受贿”;第4条属于生活作风问题,应该是违纪系列(因此不列入罪中)。看来薄熙来“贪污”一罪很可能是调查后发现的,这也勿庸多说。按如上分析,济南市法院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3宗罪对薄熙来提起公诉,是非常有道理的。
然而,第6条“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很值得研究的是。在 “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中,还包括什么?中纪委“扔下”一个悬念……
薄熙来被前任班子撂倒,在新班子上任后接受审判。这就是说,习近平“打老虎”还调查中或者在“收绳”阶段。那么,继薄熙来之后谁是“老虎”呢?后戏很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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