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花冠涉贪 检求从重量刑

【新唐人2013年08月16日讯】嘉义县张花冠因香草药生技园区促进民间参与投资案收贿疑云,今天被嘉义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提起公诉,并向法官请求从重量刑;前县长陈明文则发表声明指出,侦办、起诉,根本就是一场乌龙事件、政治办案。

据中央社报导,起诉书指出,张花冠在立法委员任内,因嘉义县向行政院申请“大埔美香草药草生物科技园区”BOT开发案,收受厂商潘忠豪3000万元贿款。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昭廷表示,这笔钜款是自民国94年10月至95年10月,由潘忠豪以现金2100万元、500万元支票(1张)、100万元支票(4张),分6次行贿。

检方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及洗钱防制法“掩饰或隐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财物”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以维官箴。

此外,同案被约谈的前嘉义县长陈明文(现任立法委员)、前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景森,因事证不足,获检方不起诉处分。同案被告厂商潘忠豪涉及的公司法及刑法伪造文书等罪嫌部分,因涉及管辖权问题,将呈请移转台中地检署继续侦办。

陈明文表示,当初检方在调查时,他就一再喊冤,表示县府依法行政,绝对禁得起考验,他没拿潘忠豪一毛钱,也没拿政治献金,相信司法会还他清白,结果证明确实是检方搞错了。

陈明文说,他无法理解的是,为何当时担任县长的他没有被起诉,反而担任立委的张花冠竟然有事?

并提出,农业生技园区是国家重大政策,张花冠本于职权协助县府争取,何罪之有?他认为整起事件是检方乌龙办案,为起诉而起诉,令人遗憾与不解。

张花冠今天回应表示,“起诉是意料中的事!”,这是嘉义县八、九年前的开发案,当时她担任立委,在立法院依法行使职权,争取嘉县权益,只要对嘉县有利的都极力争取,她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嘉义县民,竟然遭到政治抹黑、起诉,“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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