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长歧视 纽约拦截搜身被判违宪

【新唐人2013年8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为打击纽约市的犯罪行为,彭博政府在近年强力推行了“拦截搜身”(Stop-and-Frisk)行动,一直以来争议不断。

本周一(12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希拉•希德林(Shira A. Schneindlin)作出判决,由于拦截搜身涉及种族归纳(Racial Profiling),因此违宪。

希德林认为,拦截搜身赋予了纽约市警察过分的权力,可以在怀疑犯罪行为正在或者将要发生的情况下短暂拘留市民,甚至对其进行搜身。这个行动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因为警方在拘留或者搜查嫌疑人前必须先获得相应的拘捕令或搜索令。

此外,希德林还指出非裔和拉丁裔美国人成为了拦截搜身的主要对象,且大大超过了他们的实际犯罪比率,所以这种间接的种族归纳又严重违反了宪法的《第十四修正案》。

“如果能够对应某个特定嫌疑人的面目特征,那么一个人的种族可以是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执法人员不能单凭这个种族中有一些犯罪分子就把所有成员都归为一类,”希德林在判决中写道,“《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禁止以种族为基础的怀疑。”

根据美联社报道,不同形式的拦截搜身行动在纽约市已运转多年,但等到彭博上台后才真正达到顶峰。2011年,共有超过68万名纽约客被“拦截”,其中绝大部分为非裔和拉丁裔男性居民。

在所有拦截中,约有一半人只受到了警方讯问,其余人的提包或背包曾被打开检查。最终造成逮捕的却仅有10%。

希德林表示,至少有20万人在被拦截时没有受到合理的怀疑。但警察之所以还是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接到了上级的命令,拦截的越多越好。

“纽约市的高层官员认为被拦截的非裔和拉丁裔人数应该符合他们犯罪的比例,”希德林写道,“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论,因为被拦截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无辜的,他们可并没有犯罪。”

“执法人员带着歧视的眼光进行拦截。当面对这些证据时,纽约市的高层官员们却又视而不见。”希德林总结道。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希德林宣布彭博政府推行的拦截搜身违宪,但她并不认为所有形式的搜查行动都应该停止。换句话说,希德林反对的不是拦截搜身行动本身,而是纽约警察执行拦截搜身的方式。因此,希德林在判决中也提到了可能的改革方案,包括指定第三方官员对拦截搜身政策和结果进行检查和改良。

尽管如此,希德林的判决还是引来了彭博市长的强烈不满。彭博表示,纽约市警察执行拦截搜身为的是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正是有了这个行动,纽约市近年来的犯罪率才得以锐减,成为全国城市的榜样。

“市民走在马路上的时候,也有权利不被杀害或者不被抢劫。”彭博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拦截搜身数量的剧增和犯罪率下降之间因果关系目前还存在争议。有许多民权人士指出,有其它美国城市(如洛杉矶)并没有推行拦截搜身,但犯罪率也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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