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日讯】(新唐人记者林莉、唐睿采访报导)辽宁大连“安锅案”,4月12日开庭,大连警察在法院门口绑架殴打律师和被告家属的丑闻,被海外多家媒体做了报导,引起舆论谴责。然而,8月2日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律师程海在法庭门口再次遭到法警及便衣的殴打,全体辩护人退庭抗议。
8月2日早上8时半,大连西岗区法院,对车忠山等13名法轮功学员安装《新唐人电视台》卫星接收器的所谓“安锅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程海、梁小军、张磊、王全章、王兴、赵永林、陈建刚等律师到庭辩护。
辩护过程中,程海律师提出对辩护人指控的证据要求当庭质证,遭到拒绝。
程海律师:“我们在法院辩护的时候,提出一个限定申请,就是对他们安的锅,指出新唐人电视台这个台作出一个鉴定,鉴定这个台是违法的,看了这个台犯罪的鉴定,另外要求出示指控那些安锅的那些证据的原件,物证的原件,还有我们辩护人提出要求每一个辩事人要演示一下,每一台电脑都可以收看新唐人电视台,审判长陈向真不理不睬。”
程海律师说,公开开庭就是要把主要的证据质证。
“我多次对他要求,他对我进行警告。然后我就退庭要求投诉,他就要求把我带出法庭。出去以后,就出来一个警察模样的人,30多岁,对我进行殴打,来掐我脖子,手腕被打出血,多处红肿。然后把我押到法庭旁边的一个房间里面,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让我去投诉,后来在其他律师的营救下才脱身。”
8月2日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律师程海在法庭门口再次遭到法警及便衣的殴打,全体辩护人退庭抗议。(微博图片)
北京陈建刚律师指出,法庭限制程海的辩护权。
北京陈建刚律师:“今天开庭因为法官很明显不会听我们任何人的辩护意见,我们提出的任何问题得不到答复,甚至不让我们发言。程海律师提出几个问题,法庭还有控方拒绝回答。程海要求表达他的辩护意见,被法庭制止。程海出去后就被殴打。”
陈建刚说,法院内外警察、特务、国宝、各种便衣至少300人以上,他们在没有人身保障的情况下,加上庭审的程序都不合法,没有办法他们只能退出来。否则每一个辩护律师都会存在被侵犯人身的隐患。
北京唐吉田律师表示,他们人身安全没法得到保证,没办法辩护了。
唐吉田律师:“我本来准备过去见一下欧盟人权官员和美国的一个人权官员,结果在路口被十几个便衣警察拦住,对我进行推搡、辱骂,甚至要动手打我。”
12点左右,程海等律师到大连检察院去进行投诉,控告,要求保障辩护人依法的辩护权利。不过,检察院没有人。
程海律师:“11点就下班了,只能把投诉投到投诉箱里。希望中级法院,检察院撤出公告,要求查出殴打,滥用职权的法官以及殴打的警察。”
律师们指出法庭造假 当事人无罪
2012年7月6日,在大连市政法委的操控下,当地警察绑架了大连79名安装新唐人卫星节目接收器(俗称“安锅”)的法轮功学员,之后有1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28人被非法批捕。
7.6 绑架案中,帮助安装锅的13名所谓技术人员,被中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原定在2013年4月12日在大连中山区法院开庭审判。曾有部分被告从北京请来五位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因法院突然取消开庭,5位律师12日去法院领取“不开庭通知“时,遭警察绑架殴打,程海律师被几个警察暴打致伤。
陈建刚律师指出,对证据以及庭审的程序充满了质疑。
“这个案件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地方是能证明被告人是有罪的。我们对证据以及庭审的程序充满了质疑。但是法官的目的就是想一时间把这个案件搞完,结束,所以我们的问题得不到任何答复。”
陈建刚指出,开庭两次了,没有一次被告人受到开庭传票的,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天通知被告人才行,按照诉讼法规定,控方辩方必须提供证据原件,除非是不便于搬运,不方便保存,否则必须提供证据原件。
“他们认为安装那些收听器可以收听新唐人,仅仅是收看新唐人,我们要求当庭进行质证,把这个东西拿出来演,法庭的想法是庭后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法院是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表述的,任何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得到质证,因为这些证据得不到任何质证。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看到供方提供的任何一份证据原件。除了这种造假的新闻纰漏之外,其他的任何证据原件我们没有看到。庭审当中审讯当中造了很多虚假的首供,法院的意思是按照这个口供就可以判了。”
律师团律师们一致认为:所有当事人都是无罪的,至今也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法轮功学员安装新唐人卫星接收器,获取资讯的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