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枝:血泪控告书

【新唐人2013年7月26日讯】控告人:刘先枝,女,48岁,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尚庄刘南岗村村民。

被控告人:区委书记法建强;乡书记周福利;大队书记刘天玉;村支部,村长刘铁有

被控告人:刘虎林,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尚庄刘南岗村村民组组长,河南省逸泉置业有限公司重事长,郑州市人大代表。

被控告人:区分局局长,南曹乡派出所所长刘茂生,十八里河派出所所长,郑州市信访局局长。案由: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财产一案。

控告请求:

1、请求中央上层领导责令下级部门依法对被控告人刘虎林强行拆除控告人家房屋,对控告人打击报复一案立案查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2、对我强行征用的门面房、住房按当时人均比例补给过度房,及经济赔偿。

3、我家十亩囗粮地,没给一份补偿。

4、赔偿控告人因上访误工、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被控告人刘虎林原来是一个普通村民,自从担任村组长之后,势力权力极大,是我们村大村霸,他恶贯满盈、欺凌良善、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群众对他也怒不敢言。刘虎林以搞小产权房开发,打起了村民的宅基地的主意,村民们不同意,刘虎林出资让其亲属及社会黑势力对不配合的村民进行殴打、辱骂,往村民家里扔砖、扔鞭炮、泼大粪、砸门窗等,卑鄙手段进行逼迁。

堵窗过严导致儿子煤气中毒死亡。他们就这样陆续将村里土地都开发成了小产权房子,房子建好了,他自己家的亲属多占强占,而且还根据手下平常表现对他们论功行赏,每户分到960-1200平米房屋,而且不用出一分钱,当村官的多分,刘虎林分6000平米,他侄女没拆一间房也分了1200平米,书记2400平米,而平常村民500-700平米,刘虎林家就拆一间房。而我家被强行拆的房屋多达18间(逼着我二哥签字强拆),宅基地占地半亩,门面房10间,居住房8间,却只给了700平米,这太不公平了,我家是房屋最多占地面积最大的被拆户。所以我认为不公平,逐级走访了区、省及中央,得到的是打击报复,刘虎林勾结郑州市南曹乡派出所副所长刘茂生。

因我在京上访被截回,他们在派出所里对我大打出手,打得我满身伤痕累累。他们还对我恶狠狠的说:“以后再上访,整死你!”,然后以“毁坏财物”罪把我送进了看守所,我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110多天,最后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我未构成犯罪将我释放,十八里河派出所多次非法拘留,不给拘留证,多次绑架到外省殴打,12年8月10曰把我关进黑监狱118天虐待、殴打,13年1月18日从家中绑架到外省虐待、殴打。

我被释放后继续上访控告,主要对刘虎林控告事项,还具体表现六点即是:

1、组长刘虎林将刘南岗村土地1500多亩,我家10亩口粮地卖光四五年,我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赔偿。 (我们村有的人分到上千万)

2、刘虎林将倒腾村民安置房28#、29#楼面积按6万多平米,以3000元/平米对外出售打入设立个人控制的账户,如有关部门查处时,谎称已经入账。如不查处,成了其个人财产。

3、以入股的名义虚构合同骗取郑州银行贷款,逼着村民(及社会人员)每家50-70万非法集资,一旦亏损就是集体行为,一旦盈利他那个虚拟股份就成了分红的磕码!欺瞒村民到开发驻马店逸泉玫瑰苑,进行洗钱。让村民质疑的是如果不是集资而是入股的话,怎能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用来支付高息和部分村民银行贷款本金?可见从购买股份上讲不过是后掩耳盗铃罢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幌子!

4、勾结开发商侵吞村民安置费:根据声码中村改造的政策,改造期间开发商应当给村民6-8元/平米(安置面积)的过渡安置费,该项数额6-8元/平米* 800平米*12个月*3年*130户居民=2千多万。而郑州市只有我们村没有过渡费!收受河南民安房地产公司价值150多万的陆虎车,奔驰,还有一辆上百万的车!这令人生疑,究竟玄机何在?

5、利用职权便利,多次用公款到台湾等地旅游,挥霍了集体的大笔资金,出国旅游带着情人。

6、在刘虎林当上村小组长9年以来贪污几个亿,所有赚钱工程全部由他自己亲属和亲信来干,从中牟取暴利(如:修路是他外甥干的,小区绿化是他二哥和他兄弟干的,栽上一年已成活的树,拔掉重新栽,还转包工程牟利),他的同胞兄弟们都可以底价购买安置房和临街商铺,但村民是没有资格购买的。

终上所述,村霸刘虎林、区委书记法建强;乡书记周福利;大队书记刘天玉;村支部、区分局局长、南曹乡派出所所长刘茂生以仗权势、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并存在侵吞村民集体款项,故请求中央上层领导责派“专案组”依法对刘虎林进行查处、追究责任、绳之以法。还受害人和南岗村民一个公道。

呈:中央纪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央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

控告人:刘先枝

电话:159819013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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