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日前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罗荫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因其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7月23日傍晚,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称,经审查,1993年至2011年,被告人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
罗荫国系列腐败案爆发于2009年,罗荫国落马前后,民间就已盛传,罗名下有67套房产,其家中16个亿财产来历不明,而且有情妇100多位。这起被中共称为“典型的案件”,涉案官员达303名。
罗荫国于2007年4月开始任茂名市委书记,2011年2月11日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被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在其住所及办公室,搜出逾1,000万元现金,此外还有逾100幅名贵字画、10只劳力士手表,同时发现一批在外国拍摄、与不同女子的合照,又查出58条、沾有女性分泌物的内裤。
媒体透露,曾与罗荫国有染的女性可能超过百人,包括他的秘书、下属。舆论更估计他可能涉及传销方式玩女人,其秘书、下属或会介绍“下线”,将其他下属、朋友等转介给他。但消息未获官方证实。
除涉及乱搞男女关系,当地消息又指出罗荫国的子女早已移居澳门、澳洲等地,早已在当地置业。
据报导,尽管罗荫国腐败淫乱严重,被查时却很不服气,称“要说我是贪官,官场的人都是贪官。真让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罗荫国归案后,很快供出数百位官员。
2012年4月,广东省纪委曾通报称,该案涉案303名干部,包括: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等。其中,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罗荫国,1954年出生,广东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书记,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07年任茂名市委书记。2011年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外公布,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