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所合同被驳 纽约市长起诉刘醇逸

【新唐人2013年07月23日讯】金然: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这期的今日大纽约。

楚玉:大家好,近日,纽约市长彭博起诉主计长刘醇逸,指控他身为主计长,滥用职权, 满足个人政治野心。

金然:从市长彭博起诉内容来看,刘醇逸这此很难逃避对他的指控,我们来看看本台记者高明德的报导。

高明德:“市长彭博起诉主计长刘醇逸,原因是刘醇逸拒绝了两项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庇护所的市政合同,两项合同共计6千7百万美元,一个在纽约上城西侧,另一个在布朗士区南部。”

彭博在7月18号向纽约州高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刘醇逸拒绝合同违反了纽约市宪章。

在给媒体的新闻稿中,纽约市无家可归者服务部称:“主计长拿家庭和孩子的生命玩儿政治,不计后果,也不负责任。”

彭博的新闻秘书告诉《纽约时报》,刘醇逸拒绝合同是出于政治目地:“他开始这份工作的那一刻,就在竞选市长了,对他曾发誓要做的这份工作根本没兴趣,只不过是滥用职权。”

在过去的三年半,彭博和刘醇逸有过几次公开分歧。

对此,刘醇逸辩称,只涉及合同的技术细节。

纽约市主计长刘醇逸:“‘这项合同会让多少人得到庇护?’这个简单的问题,还没有答案。”

不过,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合同书的第16页中回答的很清楚。曼哈顿庇护所可容纳200户,布朗士庇护所可容纳101户。

2006年,在市长和主计长之间有过一次争执,法庭依据市宪章裁定:“如果市长提供的认证充分,主计长无权拒绝。”

市宪章规定,主计长必须在30天内使合同生效,除非有涉及腐败的证据。如果主计长只是觉得合同有缺陷或自己不喜欢,他都不能拒绝合同生效。

高明德:“当然,合同‘不够完善’,但是,它就不合法或涉及腐败?是渎职?究竟是什么呢?”

纽约市主计长刘醇逸:“你所说的渎职、腐败是潜在的,每份合同中都有可能。”

不过,在这个案件中,刘醇逸无法给出任何具体例证。

纽约市法律局领衔律师表示,“主计长拒不落实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的重要服务,是非法的,是故意违反职责。”

新唐人记者高明德纽约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