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称嫖娼后遭勒索 引爆网路

【新唐人2013年07月20日讯】7月19号,李天一轮奸案在北京海淀某法院提审,随后大陆媒体惊曝李天一的供词称,原告杨女士是陪酒女,自己与杨女士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不存在轮奸事实。事后还收到受害方的电话和简讯勒索五十万元。消息一经传出,迅速引爆网路,网民质疑声浪滚滚,评论一天内突破百万。

大陆律师唐吉田:“他现在可以这么辩解,但是有没有证据支持还是最关键的, 如果没有,那当然也不能成立。”

原告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也表示,受害人是公司白领,并非陪酒女,50万元勒索一事从未听说。

涉事的酒吧工作人员19号晚也向媒体证实,杨女士在酒吧附近一网路公司上班,酒吧没有陪酒女。

还有目击者爆料,受害人是在醉酒后强行被拽走到,此前更有酒吧人员曾透露,受害人曾在事发第二天面带伤痕到酒吧求救。

以上各方与李天一供词完全相反的证词,使得民众纷纷愤怒指责李天一颠倒黑白,无中生有。

北京维权人士吴田丽:“我觉得这个就是对中国法律的亵渎,到现在不断有人给他出高招了吧。”

唐吉田:“这样一个案件之所以发酵到今天这个地步,除了他们一家人一些不恰当表态以外,也和官方的社会形象以及他们的公信力急剧下降,甚至有些丧失殆尽有很大关系。”

据大陆媒体最新消息称,7月22号,此案的原被告双方将会在法院参加庭前会议。杨女士也已经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但具体数额还不便透露。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金同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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