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林莉、韩梅采访报导)四川成都双流县连日暴雨。7月10日,该县九江镇居民李昭秀、李红称,镇政府为强拆,堵下水道,借暴雨制造人工洪水。另外,一南京网友7月8日发帖称当局在强拆过程中,将他母亲掠走。最高法院为“新拆迁条例”发布第一个司法解释一年多后,强拆仍然在中国普遍存在。
家住邹家场社区银桥小区的李红介绍:“政府为了逼迁,把下水道堵了,建渣把路也堵了,雨水就排不出去,淹了很多村民,(水深)大概30厘米。”“打了110和119,119来了以后说他们管不了。我们就把119挡在这儿。”
据李红讲述,到场的有1辆消防车和几十名警察及协警。与几十名村民对峙近两个小时后,用来堵塞下水道的建筑渣子被移走。
李红所在的石井村自2012年被双流县当局列为重点拆迁对象。以楼房540元/平方米,瓦房400元/平方米的低价要求周边140户农民迁走。李红因为拒绝搬迁,父亲在2012年被维稳人员打致粉碎性骨折,房子曾被断水电、墙上被打3个大洞。
南京一位网友@天秤座丹丹猫7月8日发帖,讲述他父母家7日遭鼓楼区拆迁办强拆,上百人砸门搬东西,他68岁的母亲当时正在屋内,因为哭喊,被人用布条卷住抬到了拆迁指挥部,手机也被抢走。现场一位男子自称鼓楼区信访办工作人员。
江西瑞华展业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租用的位于靖安县雷公尖乡双龙街1号的部分厂区在6月24日被雷公尖乡政府组织的人员强拆。该厂区工作人员讲述:“突然来了一群人..不由分说就开始拆。20分钟左右就把大门这一片都拆完了。”该公司负责人王映桥则表示:“最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相关部门事前没有任何通知,强拆时也没有任何手续。”
表面上,中共当局曾就强拆现象出台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又在2012年4月由最高法院为其发布第一个司法解释。理论上,所有强拆均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显然,强拆仍在中国蔓延。
一位南京网友@槑女说透露:“每天从湖南路都能看到一条醒目标语:‘等到强拆梦方醒,世上没有后悔药,对依法强拆户取消一切照顾。’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法,以剥夺人民财务为己任的法么?”
长期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北京律师王才亮曾对媒体表示,他曾从一个地方政府的会议纪要中看到过这样的说法:“拆违带动拆迁不可动摇,规定拆迁拆到哪里,吊销原有的建房手续和产权证撤销就到哪里。”即某些地方当局打着拆除违章建筑的保护伞进行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