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9日讯】无耻!1967年产的走私冻鸡爪还在卖!鸡爪是许多人的最爱,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这些色香味俱全的鸡爪有可能是来自异国他乡的“毒药”,甚至有的已经有几十年“高龄”。原价四五千一吨的鸡爪,经药水浸泡可让鸡爪显得又白又大,之后售价2万。南宁市警方在一窝点冷库发现一些鸡爪已有几十年“高龄”,“资历”最老的封存于1967年。(7月6日新华网)
我刚为自己过了四十岁生日而郁闷,感觉“老之将至”。可是,在这些年龄比我还大的鸡爪子面前,我汗颜了,感到自己是那么的“年幼无知”。某些国人在食品方面所表现出的胆识和创造精神,我就是再活四十年,也无法想像其万一。无与伦比的中国人又创造了一个“宇宙奇迹”!
1967年产的鸡爪,哪怕没有“成精”,或许也可以称其为“木乃伊”了吧。在感叹“冷冻保鲜技术”无比神奇的同时,也不由得困惑不已:我们吃的到底是食品,还是古董(文物)?这些玩意儿吃进肚子,将对身体造成怎样的伤害?——要知道,在加工过程中,不法之徒还使用了过氧化氢等漂白剂,“非法加工窝点排出的污水,甚至可以将村民鱼塘里的鱼毒死”。中国人要具备怎样的钢肚铁胃合金肠以及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以身试毒无所畏惧?
“木乃伊鸡爪”是如何走上百姓餐桌的?据悉,一些不法商人通过地下管道走私入境,并在当地一些食品厂将一些来源不明、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冻品隐蔽加工,仿冒多种品牌。由此可见,相关产业已经形成了走私、储藏、加工、销售一整条黑色产业链。而所有这些环节,应该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假如有一个监管部门尽到了监管职责、斩断了利益链条,“木乃伊鸡爪”之类的毒食品不就没有机会坑害百姓了吗?
现如今的很多社会问题,追根溯源之后都会将矛头指向同一个地方——监管部门。如果监管部门不负责任,那么,谁来监管监管部门呢?我觉得,公众舆论、媒体和人大等等都要站出来,对其进行监督。对那些失职失责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坚决做到“不换思想就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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