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6月25日上午,在中国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河北省高院就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二审开庭。由于涉及聂树斌究竟是否为1995年强奸杀害女工康菊花的真凶,此次开庭引发强烈关注。
庭上,王书金供述自己确曾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杀害康菊花。河北省检察院则提出3个疑点,指王书金的供述与案发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差异,否认王书金为真凶。中午左右,合议庭根据辩护人要求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一直关注此案的法学教授贺卫方称此为“奇案”,他在微博表示:“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
律师王学明分析,即使玉米地强奸杀人的不是王书金,毕竟王书金自己承认了,而且很多情节吻合,聂树斌案成了疑案,按照“疑案从无”,应该宣布聂树斌无罪。北京刑辩律师毛利新也称,检方对王书金的自供坚持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希望也能以这样的原则来处理聂树斌案的再审问题。
上海沈宁律师则认为此案不应由河北司法机关审理:“王书金案的判决,将对检验聂树斌案是否冤案产生重大影响,与河北司法机关有重大利害关系,当年终审聂树斌案的是河北省高院,今天审王书金案的又是河北高院,出庭的检察员亦是河北高检。为何最高院不依据刑诉法第26条,指定其他省市法院管辖?”
*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
1995年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及强奸被河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向河北省高院上诉被驳回后,聂树斌被枪决。2005年,通缉犯王书金被抓获,他供认的多起强奸杀人案中有聂树斌案。自此,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引发各界关注。
公安部及河北省政法委2005年宣布成立工作组复核此案,但此后没有下文,而据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此案重要证人王书金也从没接受过河北公检法机关的任何提审。
王书金案2007年一审宣判后,他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由,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因此有了被称为“奇案”的此次庭审。
*错判案频出*
北京刑辩律师毛利新批评聂树斌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简单粗糙,并称其反映了国家对待公民生命的草率与专横。
近年来,错判案不断被发现。1998年被判杀妻的湖北佘祥林,服刑7年后,“亡妻”突然回家。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在2003年因强奸杀人罪入狱,10年后被“平反”。河南赵作海因杀死同村赵振堂被判死缓, 10年后赵振堂却再度出现。
毛利新在微博呼吁:“中国的冤案平反,不能再单纯地依赖‘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等小概率事件。试想,又能有多少蒙冤者能够拥有这样的幸运?必须回到案件本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上来,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