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暴力强拆一案今日开庭 旁听只许一人

【新唐人2013年6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徐立综合报导) 6月24日,南通市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一号桥地板厂遭到非法暴力拆迁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在南通港闸区法院开庭。而上周五(6月21日)凌晨4点多钟,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张俊国就已接到法院电话,通知他只许直近亲属一人参加旁听。地板厂负责人徐丽艳表示,她早前曾多次索要旁听证,法院一直没有回音,这是法院故意所为。

2011年1月3日凌晨,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一号桥地板厂遭到当地80多人的非法暴力强拆,公司员工及家人全被打伤,导致公司彻底倒闭。地板厂负责人徐丽艳多次到国家有关部门上访,后虽被立案,然而刑事案判决书上判了:整个工厂只获得补偿4260元损失费用;而80多参与打人者中只有3人受到起诉。起诉一年多来,徐丽艳多次要求法院增加起诉打人者,但法院一直不受理。

2013年6月12日,徐丽艳接到南通港闸区法院取传票通知。6月13日,徐丽艳在取传票时,徐丽艳被要求在2011年1月6日警察勘察现场的笔录上签字。事情已经过去2年多的时间了,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徐丽艳对此提出疑问:“难道案卷中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内容存在?”

6月14日,徐丽艳交给王冯法官旁听证申请书,提出要求参加旁听,并写明旁听人员100人。对此港闸区法院没有提出异议,徐丽艳同时提出,希望法院要提前通知她们。

6月20日,徐丽艳和她丈夫到港闸区法院取旁听证时,被告知在6月21日下午找王冯法官取旁听证。由于22、23日为公休日,开庭时间在24日(星期一)上午9点,21日上午,着急的徐丽艳多次打手机联络王冯法官,却一直没人接。

21日下午,在徐丽艳赶去港闸区法院的路上突然接到王冯法官的电话,被告之原告只可带一名家人旁听,并且要求带户口本及公安局证明来参加旁听。

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张俊国曾写信给南通市市委书记丁大卫,信中描述:2011年1月3日凌晨2点我公司遭到南通市80多名黑社会性质的人的袭击。8人被打(其中一名武警战士和一名工人重伤住院),砸毁公司房屋、文件、账目、证照、磁碟、机械设备及财物等。抢走巨额现金及财产。

“案发时我们当即报案,但公安部门3天没有立案,没有保护现场。”

“案发前,南通市没有出示拆迁公告、评估报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协议、拆迁许可证等合法文件。”

信中还写到:“我们先后向你、公安秦局长、公安分局顾峰局长、及公安部、公安厅的领导汇报并邮寄了材料证据。”

“早于2011.1.6日此案被立为刑事案。目前此案已过去400多天却无结果。”

2012年2月24日,张俊国被通知去签署4260元定损评估报告。 但因公司的大量财物都没评估,张俊国拒绝签字。当要出门时突然闯入几人,张俊国被陈主任拦住禁止出门,他们将门锁上,交涉完后才放张出来。

张俊国述说道,“从此我们走向了逃亡之路,先后到泰州、扬州,南京、黑龙江•••••”

信中要求“这个近百万城市人口的父母官给我民生。希望能依法、公平、公正的处理此案,尽快恢复公司生产经营,减少公司损失。”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