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元:“人才”成为贪官被保护的借口

【新唐人2013年6月22日讯】 “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中共自其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有保护贪官的传统。1989年“六四”屠城以及东欧与前苏联共产政权垮台之后,中共的意识形态破灭,加之没有民选的民意基础,因此自江泽民就任中共总书记后,就转而用贪腐来换取各级官员的忠心。如今的中共官场,淫官、贪官云集。这些淫官、贪官在继续维持中共统治,祸害百姓的同时,也在反过来侵蚀着中共自身的统治。

“人才”成为贪官护身符

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汝军,涉嫌将下属公司4.6万欧元占为己有被逮捕。公诉机关在指控时,称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希望法庭给他再做贡献的机会。近日李汝军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称,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判3年,缓3年,这要归功于李汝军被认定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是需要爱护的“人才”,这基本意味着他不用进监狱了。按相关法律规定,缓刑期间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表现良好就可以申请减刑、监外执行或免于刑事处分。

2012年12月4日,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酒后驾车酿成2死4伤一案,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廖为明有期徒刑3 年的判决,最终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二审法院认为,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判决宣布后,死者的父母当庭以不起立的方式表达抗议。

贪官治国中共的依靠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对如何用人有这样一段论述:“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

中国历史上自古就认为“有才无德”是小人,是最危险的人,也是最不能用的人的说法。无数的古今事实都证明了有才无德的人,一旦占据高位,会对社会,对国家造成巨大的危害。

当今的中共,由于其传统的意识形态的破灭,又没有民选的民意基础,已经彻底沦为依靠贪官、淫官,依靠最危险的“小人”治国的境地。中共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就是“讲政治”,其核心就是如何维持中共一党专制。在“讲政治”的统领下,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国家法制都要首先服从于党的利益。这就决定了贪官、淫官们只要在政治上不犯错误,不跟错人,他们的贪腐劣迹就不会受到追究。

反腐是打击政敌的手段

由于贪官已经成为中共维系统治的基础,保护贪官已经成为中共官场人所共知的潜规则。只要在官场内斗中没有成为需要被清理的对象,绝大多数的贪官都会平安无事的走完自己的人生。因此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虽然中共也喊出反腐败的口号,但经过几十年所谓的反腐,中共官场的贪腐已经呈现出体制性、弥漫性扩散的特点,到了“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的境地。小官的小贪,也只是相对大官大贪而言,目前科处级、乡镇级官员动辄出现数千万,甚至过亿的“小贪”案例已不鲜见。

在查处薄熙来案中,为胡温立下汗马功劳的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在私下也说:“腐败已经完成了系统化构建,反腐胜算已无可能,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因此出于维护自己一党独裁的专制统治出发,中共已经无力,也不可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反腐败。只是为了平息百姓对日益严重的贪腐的不满,会在表面上打出反腐的口号,并在内斗需要的时候,或在民愤已无法再平息的情况下推出几个替罪羊而已。

从1995年查处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2006年惩办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到去年拿下薄熙来,直至前不久被移交司法机关即将接受审判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无一不是中共党内打击政敌,清除异己的实证,尽管这些官员既往的贪淫劣迹只是他们被当作替罪羊的公开借口。只是每次中共都以贪腐为名迷惑舆论与百姓,既给人造成中共有反腐决心的印象,又达到了杀鸡儆猴,检试忠诚度的目的。

文章来源:《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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