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不足平民愤”民间吁处刘志军死刑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案目前处于等待宣判阶段。由于检方曾当庭提出可对其从轻处罚,有专家分析刘可能被判死缓。民间则一边倒的要求处刘志军以死刑。

刘志军案6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过3个多小时庭审后并未立即宣判。律师及大陆媒体都大力渲染刘志军“念忏悔书声泪俱下”的情节。检方更当庭提出刘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告诉中通社,对刘处以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上海富敏荣律师在微博解读刘志军的最后陈述:“尤其是把(刘)进去后才时髦起来的‘中国梦’说成是自己的平生夙愿,这是故意说给现在的老大听…潜台词就是:虽然犯了家规,但永远是家里人,留着还有用..毫无疑问,刘志军一定会被从轻发落。”

富敏荣律师同时提出强烈质疑:“几百本案卷,几千万金额,20年贪腐,一上午就审完啦?!光质证时间都不够吧?一般是从重从快,这次的审判怎么和当年处理动车事故一样,从简从快从轻?!…律师坚持没有从轻情节,公诉人反而建议轻判!你们玩弄法律也不能这么不管不顾吧?!”

坊间传言刘志军受贿涉及百亿元。不过,检方在庭上指控刘志军受贿金额为6460万人民币。另检方查扣的刘的财产清单中有374套房产、16辆豪车,加上现金、黄金、股票、外币合计超过30亿人民币。

新浪认证为海南师范大学教师的@文史女教师批评:“…贪污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7亿元…请问:这样的贪官,居然要被轻判,天理能容吗?”

该帖获5000多条评论,绝大部分要求“必须死刑 立即执行”。一位网友称:“…这些钱可建134万所希望小学;解决800万个贫困大学生一年的生活;可让3570万人交一年的失业险;可供8500万中小学生免费读书一年!——刘志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微博指:“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

网友@尼高纺织余师傅与11日11:25在新浪微博发起“你同意刘志军被判死刑吗?”的投票,截至发稿时止,有19人投票,其中18人表支持刘志军被判死刑,达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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