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凯欣综合报导)中共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中共喉舌新华社曾引述起诉书称,刘案涉及四个“特别”,情节严重。然而,庭审前后,检察官、辩护律师和北京知名法律学者,要求对刘从轻量刑。外界质疑,为贪官求情,刘志军案审判秀逆袭原因何在?
轰动全中国的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9号上午在北京开审,3个半小时就匆匆结束。检方指控,刘志军于1986年至2011年间,非法受贿6460万5千4百元,另外他在任职期间徇私舞弊,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于刘志军涉嫌玩弄多名女性的问题,则没有涉及。
检方在起诉书中虽然用了4个“特别”来形容刘志军案的性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尽管按照中共的《刑法》规定,受贿十万元以上,最高刑期是死刑。但在法庭辩论阶段,检方竟然首先提出对刘志军“主动坦白”,“可以从轻判决”。刘志军本人也得到机会“声泪俱下”的念出写好的悔过书,言辞中紧跟潮流,提及了习近平的“中国梦”。
另外,刘志军的辩护律师也在庭上作了轻罪的辩护,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也出来求情,声称刘对高铁发展很有贡献,严惩刘并不能禁止贪腐。对此,网民在微博上发出怒吼。
很多网民质疑刘志军受贿金额的真实性。《法新社》也用嘲讽的口吻说,刘志军的贪腐罪行动辄上亿,他所掌管的有法庭、有警察的独立王国——铁道部,一手遮天的状况下,贪腐只有区区几千万。
香港《苹果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刘志军在庭上忏悔未为中国梦作贡献,大有机会逃过重刑,圆了主政者的面子,又救了自己。但检察官、辩护律师、法律专家如此为贪官求情,堪称奇葩!他们似乎都忘记了温州动车追尾惨剧是高铁大跃进的结果,忘记了铁道部留下的数亿元债务。更堪玩味的是,这场审判骚逆袭的原因何在?
资深传媒人、财经作家、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余胜海总结刘志军作为落马官员的八项之最:1.拥有房产374套,价值8亿元;2.娶了3个老婆,睡过影视女明星、主持人、空姐数百人;3.收受股票62.77万股;4.收受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5.帮助他人非法获利30多亿元;6.追缴赃款 18,359,565.81元;7.扣押赃款23,057,146.08元;8. 检方认定受贿6,460万元,单笔受贿4,000万。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亦在微博上表示: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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