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1日电)陈男等4人为了讨债,擅自经由楼梯间到李男家按门铃。检方侦查后,认定“楼梯间”仍是社区的整体,起诉陈男等4人。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李姓男子因介绍友人到酒店消费,但却未清偿新台币19万元费用,被酒店要求他签下本票和借据代为清偿。
检方表示,陈男、范男、钟男和另一名陈姓男子共4人受酒店委托讨债后,于今年2月8日上午,涉嫌未经屋主和警卫同意,擅自沿着楼梯间闯入李男位于新北市的住家门口,并按门铃要求李男还钱。
陈男等4人在检方侦讯时都表示,有经过警卫同意后才进入楼梯间,否认涉犯侵入住居罪;检方则认为,陈男等人虽在门口按电铃未侵入住家,但“楼梯间”仍是社区的整体,与社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检方侦查后,依侵入住居罪起诉陈男等共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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