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国列旅游红色警示 避免前往

【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表示,行政院已于今天傍晚6时,将菲律宾旅游警示灯号列为“红色”警示,避免前往。

消保处指出,拟赴菲国的商旅人士,倘非必要,切勿前往。

消保处同时也洽请交通部观光局及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并获共识,赴菲旅行者适用“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第28条规定,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缴的规费,或因履行契约所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后,将剩余的款项退还旅客。

消费者遇到消费争议,可拨打交通部观光局国内免付费专线电话:0800-211-734,或上行政院消保处设立的全民消费者保护网(www.cpc.gov.tw)进行线上申诉,也可拨打消费者申诉专线1950申诉。

消保处表示,联系交通部观光局及旅行公会后获知,目前人在菲律宾旅游的台湾团体成员约有20团390人,旅行公会已要求各该旅行团全力保护旅客安全;交通部观光局也呼吁旅行业者,尚未组团者,不鼓励后续再组团前往菲律宾旅游。

消保处提供在菲律宾境内的台湾人,若遇到紧急情形需要协助,应主动与驻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联系,紧急联络电话为(63-2)887-6688,或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号码:+886-800-085-095与“外交部紧急联络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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