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5日电)新北巿庄敬高级工业家事职业学校前董事长王显庭,被控侵占学校公款逾1000万元。北检今天缓起诉王男,须缴罚金1800万元。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缓起诉书指出,84岁的王显庭在民国94年间,利用办理代购代收书籍费及材料费以及代办全国技能检定及职训中心采购器材机会,指示学校人员,以折让、折扣或回馈学校等名义,向出版及设备业者要求开立较实际款项多出2到4成金额的不实金额统一发票。
检方指出,学校人员取得不实发票后,办理核销,并将之间的“价差”现金存入王显庭的账户;王男又与儿子、学校教务主任王传亮等人提供非用于校务使用的餐费、酒、礼品等凭证交付给财务人员,以教学研究等名义办理核销,再将钱汇入王显庭账户。
起诉书指出,王显庭在95年间,利用办理整建校舍工程时,向施工厂商要求回扣,并将钱汇到妻子在美国的账户,总计侵占学校公款超过1000万元。
检方侦办期间,王显庭坦承不讳,检察官审酌他年事已高,依法得减轻其刑,且事后深表悔悟,予以缓起诉处分3年,须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800万元。除了王显庭之外,同案被告王传亮等学校人员以及相关业者等18人,检方均予以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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