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甯猥亵幼女案 鉴定结果前后矛盾遭质疑

【新唐人2013年5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海南万甯某小学校长陈某与该市房管局公务人员冯某猥亵儿童案,一波三折。海南万甯官方5月14日凌晨发布公告称,卷入该案的4名女生经法医鉴定组的鉴定,处女膜完整(另两人因故未鉴定)。5名女生的家长称5名女生首次接受身体检查时,家长们已经从法医或办案民警处获悉女儿处女膜破裂。因此,他们严重质疑目前官方给出的第二次鉴定结论,并全部拒绝对新结论签字。而该案性质恶劣,震惊国人,遭到舆论界的口诛笔伐。

两次鉴定结论迥异 家长严重质疑

据大陆媒体《京华时报》报导,5月14日凌晨,万宁市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由海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和万甯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专家组成的法医鉴定组,于5月13日21时,对猥亵儿童案中4名涉事的女学生进行了相关检查,鉴定结果是4名女生处女膜完整。另2名涉事学生有待进一步鉴定。

报导称,5月13日万宁市官方曾表态,将对6名幼女进行一对一辅导。但这5名女生未接受学校老师提出的辅导请求。

蹊跷的是,涉事幼女的家长们称第二次鉴定检查时间是5月13日晚23时许,但13日21时48分,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已发稿称,万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李有恒表示,万宁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松在与6名幼女开房期间,未发生性关系。

14日下午,事件中5名幼女的家长共同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应当事人要求,文中出现的家长名字均为化名)。

报导称,家长们都表示不认可新的鉴定结果。因为在事发之初,5月10日孩子们首次接受检查后,他们均从法医或办案民警处获悉女儿的处女膜已破裂。5月13日晚23时许,他们的孩子被要求再次接受检查,当时只是万甯的医生在检查,省公安厅来的人则坐在一边,并没参与检查。事后,官方宣布这几个幼女的处女膜完好无损。对此,家长们表示严重怀疑。其中家长王强说,“(5月13日)检查完后,有一个认识我妻子的医生,说我女儿的处女膜破了,但这个医生被另一个医生推开了,说我女儿的处女膜没破,我妻子没签字”。

家长刘辉则说:“第一次检查之后,我问那两个法医,他们说我女儿的处女膜没破,但当晚在刑警队做笔录时,队长又当着我和我妻子、女儿的面,说我女儿的处女膜破了。当时我刚给女儿买来的饭,女儿就吃不下了,回家后也不说话。让我怎么相信他们?昨晚(指13日)员警让我妻子带女儿到医院重新检查,但被我拒绝了,我之前已经猜到,就算去做检查肯定也说没事,我已经不相信万宁的医院了。”

而家长张伟表示,第一次检查结果出来时,法医说其女儿的处女膜破了。13日晚,他手机没电了,没接到警方通知而没有带女儿去做第二次检查。他说:“我也不相信医院了,我要自己带我女儿去其他地方做鉴定去。”

报导表示,对幼女家长们的质疑,万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此次鉴定需送审公安厅之后才能出最终结论。而14日下午,万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对前往采访的大陆媒体记者表示:“现在公安机关在没有最后的结论之前,从今天上午,省公安厅已经指令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14日23时10分,万宁市公安局就该猥亵儿童案件召开案情通报会通报称,根据侦查掌握的证据和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冯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已提请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舆论对猥亵幼女案口诛笔伐

这起万宁小学校长与公务人员猥亵幼女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轰动,招致舆论的强烈炮轰。

日前,公权批评家黎明发表评论文章,批评警方有关该案犯罪嫌疑人“在与6名幼女开房期间未发生性关系”的说法,显示他们连“性行为”概念都不懂,“已尽显警方的不专业或低素质情状”。

文章表示,猥亵儿童罪,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这里“猥亵”指的就是某些性侵的举动。警方一边说陈某鹏与冯某松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同时又说此二人没和女生发生性行为,这无异于自打耳光。因为,那些性交以外的猥亵与性侵的举动都是“性行为”,这是常识。而万宁官方在新闻通气会上也承认,在陈某鹏和冯某松带未成年少女开房留宿案中,“女生下体遭到伤害”,还宣称 “派出心理医生对受害女生进行心理干预”。这些都表明警方所谓“未发生性关系”的说法有误导性。

黎明认为,根据现有的官方公开的情节,此案若非强奸幼女、强奸未遂、犯罪中止,至少猥亵儿童罪成立,而中共官方的宣传以“开房”来命名此事,有避重就轻嫌疑,文章说,“万宁警方、官方搅来搅去,把公众搅晕、搅怒了。”

90后时评人士“墨黑纸白”,曾持续广泛关关注中国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状况,先后为虐童案、垃圾箱里的儿童以及多起幼女被强奸案等恶性案件撰文发声。

5月14日,针对这次万宁猥亵幼女案,“墨黑纸白”发表评论文章表示,“当一个国家的幼女可以肆意被凌辱,足以证明这个民族决然没有希望。”文章写道:“当幼女成为特供,一个民族的未来成了最没有未来的未来,你还谈什么梦?你还做什么梦?你还等他么的清官?”

文章表示,中国大陆的“嫖宿幼女罪”最为可耻而且臭不可闻,因为这个罪名“足以为这些自诩无神论者的官员们满足心中无耻的幼女可以补元气的迷信意识而提供了温床”,有了这个处罚轻微的罪名,“不但官员们强奸了幼女可逃死罪与重刑,甚至连受害的儿童却要被抓去坐牢”。

文章认为,在中国大陆这种“以行政为主的校园结构里”,只有放弃人格,放弃良知,放弃尊严的人,才能爬上公立学校校长职位。而“‘带套不算强奸’的绝世无耻言论,就足以证明在这片土地幼女被强奸的事例会层出不穷。这绝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必然是政治的问题,是从根开始烂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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