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4日电)担忧幼儿园驾驶、随车人员未受训先执勤,民进党团、亲民党团今天对立法院7日三读修正通过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提出复议。
现行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幼儿园新进驾驶人、随车人员及教保服务人员,应在任职前最近1年内接受基本救命术训练8小时以上。
鉴于此规定等于增加劳工任职前成本,不符劳资对等原则,立法院7日三读修正通过幼儿教育及照顾法部分条文,放宽资格使幼儿园新进驾驶人、随车人员及教保服务人员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基本救命术训练,且由雇主支付其必要费用支出。
不过有家长、儿童安全团体担心,幼儿园驾驶人、随车人任职后3个月内才接受基本救命术训练,可能出现未受训、先执勤情况。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亲民党党团上午在立法院院会针对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提出复议,院会决议另订期处理。
根据民进党团表示,为避免出现司机、教保人员未受基本救命术训练就上工的3个月空窗期,因此提出复议。不过教保员人难找,条件太严苛可能使情况加剧。要考量在放宽资格同时减少空窗期。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复议动议应于原案表决后下次院会散会前提出之。提出复议的动议人应该确为原案议决时的出席委员,而未曾发言反对原决议案。并有与原决议案不同的理由,经20人以上连署或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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