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9日电)金管会表示,为强化持卡人权益,银行须加强管理特约商店,除定期查核,每年也要一定比率实地查核,实地查核项目包含商店营业状况、刷卡机管理、请款纪录及其他契约约定事项。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已经洽悉银行公会所订“信用卡办理特约商店查核作业要点”,收单机构要定期监控及查核,提高对特约商店的管理。
根据规范,银行必须对特约商店进行分级,例如实体特店、递延服务性的商品特店、及网路特店等,并且要建立分级管理及定期查核、日常异常交易等监控机制;另外也要定期检视特店是否有解散、停歇业情形或接受非营业范围内签账等异常情形,如果有,应立即查明处理。
银行必须对特店进行实地查核,根据规范,银行每年实地查核正常特店平均不得低于10%(实地查核的正常特店占所有特店比率);有异常的特店,如有些特店要求刷卡须多收手续费等,实地查核要超过20%(实地查核异常特店占异常特店比率)。
若有重大异常的特店,银行就必须每家都实地查核,例如将刷卡机、刷卡设备借出或借入,就是属于重大异常的特店。
金管会表示,银行实地查核的项目包含营业状况、刷卡机管理、签账交易或请款纪录及其他契约约定事项等。
金管会指出,要点实施之后,银行对于签立的特店至少每半年要查核(书面查核也包含在内)一次;并且还要达到所要求的实地查核比率,加强约束特约商店使用刷卡设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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