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案开庭 12官商认罪

【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9日电)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南投县长李朝卿等涉贪弊案,检方侦结起诉已坦承犯行的13名官商中,除石姓约雇人员,全都认罪。

李朝卿及妻舅简瑞祺、前县政顾问陈国进等3人并未列这波的庭讯对象,将于16日另行开庭审理。

南投地检署侦办李朝卿涉收取回扣贪污案,于3月26日侦结起诉,连同李朝卿总共起诉16名官商,另有一名陈姓律师被控伪造私文书罪。

南投地方法院下午首度对侦查阶段已坦承犯行的13名被告开准备庭,讯问检方起诉事实及证据能力等意见。

13名官商中,包括县府前后任工务处长曾仁隆(现为建设处长)与黄荣德(已离职)、简任秘书张志谊、工务处技士李中诚、工务处短期人员石璧荣等5官员,除石璧荣外,其他12人全都认罪,对检方所提的证据也都没意见。

石璧荣被控在工程验收中间接图利厂商,他未认罪的理由是,签请验收时他是临时被指派,对工程沥青厚度不足并不知情,无图利厂商的动机;审判长裁决传讯相关证人择期进行诘问。

另外,曾仁隆与黄荣德的律师则就被告被控收取回扣部分,能在法条适用上改为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张志谊的律师则请求法官量刑时能给被告缓刑机会。

陈姓律师被控在黄荣德在押时伪造私文书接受黄的委任,陈特别陈述曾口头接受黄妻的委任,因未带委任状才代刻黄的印章,且第2天到看守所会见黄时取得委任书,否认有伪造私文书,合议庭同意他另行以书状补陈详细资料。

庭讯中,公诉检察官请庭上询问在场被告,是否曾遭受今天未开庭的同案被告李朝卿等3人直间接的不当胁迫或干扰,经审判长一一询问,14名被告都称“没有”。

李朝卿等人被控从民国97年起对近130件的工程及劳务采购案,涉嫌收取1成到1成5的回扣,不法回扣金额超过新台币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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