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9日电)劳保局今天表示,会主动筛选出同时符合劳保及国保生育给付请领条件的被保险人,并发函通知可择优领取生育给付。
国民年金从民国100年7月起,增列生育给付,女性被保险人在参加国民年金保险期间分娩,可申请国保生育给付。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说,在办理国保生育给付时发现,部分国保被保险人符合怀孕期间有参加劳保,劳保退保后1年内分娩的规定,符合申请劳保生育给付的资格。
为了维护被保险人给付权益,劳保局表示,从100年10月起,劳保局会针对领取国民年金生育给付的被保险人,比对其劳保相关资料,筛选出同时符合劳保及国保生育给付请领条件的被保险人,再计算其劳保生育给付金额。
劳保局举例,如果计算结果劳保生育给付金额较高,就会主动发函通知被保险人择领劳保生育给付,并同时附上劳保生育给付申请书供其填写。至今年4月止,合计已有1594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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