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3日电)环保署今天对垦丁丽致渡假村未环评先营运祭出停止开发等决定。内政部营建署表示,收到文后,会依法处理。
环保署表示,垦丁悠活丽致渡假村在民国88年间,于现址取得渡假村相关建筑物使用执照,并作为旅馆使用。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督察总队指出,根据开发单位悠活渡假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该开发行为已涉及“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而未实施”。
换言之,就是还没有环评就先营运,环保署已转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内政部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命其停止开发行为,并废止旅馆执照,另依法裁罚新台币30万至150万元。
作为国家公园主管机关,营建署副署长许文龙表示,尚未收到公文,收到之后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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