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日电)金管会表示,本国银行5月可向金管会申请增设分支机构,并增订银行去年若有友善妇女放款方案,可加分。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每年5月协助政府处理经营不善金融机构或财务健全的金融机构,包括本国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可向金管会申请增设国内分支机构。
另外,金融机构也可申请设置在金融服务欠缺的地区乡镇,区域标准是去年底前每10万人平均拥有本国银行分行及信用合作社的家数,低于4处的乡镇地区。
同时,本国银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请的前3年税前净值报酬率,必须达同业平均的1.5倍以上,但若本国银行及信合社平均值的1.5倍超过5%时,信合社前3年平均税前净值报酬率达5%以上也可为之。
根据金管会统计,本国银行民国99年到101年平均税前净值报酬率为9.53%,申设分支机构的银行要达14.295%以上;信合社前3年平均税前净值报酬率达5%即可。
为了建构妇女创业、就业的友善环境,金管会今年增订,银行去年若有提出友善妇女的融资方案,在审核增设国内分支机构可列入加分项目。金管会说,例如对女性提出专案贷款、信用卡专案等,都可算是。
此外,为了加强本国银行风险管理能力,金管会说,银行若第1类授信(正常放款)的提存比率超过1%,其他授信备抵呆账及责任准备金都已提足、逾放比低于1%和自有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BIS),都高于最低比率加计1个百分点,也可列入加分的有利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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