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桂文亚宅偷窃 2贼认罪判刑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日电)“精神损失我很不能接受…等于铲除我的记忆”,作家桂文亚住家遭窃,被偷走书信等物,她诙谐撰文劝贼。法院将2贼判刑。

桂文亚住家在民国100年遭窃后,去年投书诉心声,替窃贼取名为“黑面”与“霸丸”,文中诙谐叙述,“满墙满柜的书,不约而同向窃嫌齐声苦劝,期期不可!快快罢手!登门入户是盗匪的行为”,又反问窃贼,“蜂蜜被你们顺手带回去饮用的时候,当真没有尝出一些苦涩的滋味?”

桂文亚事后受访说,自家前后被偷了8次,因此加装5支监视器,戏称家中“四面围墙护栏的尺寸已超过监狱的高度”。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桂文亚住家在100年遭窃贼潜入,偷走一对象牙、20枚藏书章、联合报创办人王惕吾写给桂文亚的信、红玛瑙、珍珠耳环、龙眼蜜等物,桂文亚回家发现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王姓男子等人。

法院审理时,桂文亚说,被偷东西多是挚亲好友所赠,金钱损失她不是很在意,但精神的损失她很不能接受,“我很恐惧,我有愤怒、悲伤、非常深的遗憾,等于铲除我的记忆,抹煞我记忆中的人,请被告不要再作这些事”。

王姓男子、余姓男子向法官认罪,并坦承将象牙以新台币3万元代价销赃给陈姓男子,陈男再转卖他人。法官斥责王男等人正值青壮,不思正途赚钱,竟冀望不劳而获侵入住宅窃取财物,依加重窃盗罪,分别判处王、余2人1年1月及1年2月徒刑;另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处陈男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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