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服贸协议包括3部分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翟思嘉台北2日电)经济部今天表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将包括协议文本、特定承诺表(市场开放清单)、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等3部分,某些服务业对于农业及制造业的发展会有一定程度影响。

国家安全局、经济部、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海峡交流基金会,今天上午列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就“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之文本草案、特定承诺表(市场开放清单)与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等附件,双方开放项目比例与对我国劳工就业、产业发展及国家安全等冲击影响评估”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询。

但有关服贸协议具体内容、项目、规定及有关影响,内政委员会同意各部会采秘密会议方式向立委报告。

据经济部报告表示,两岸服贸协议参考世界贸易组织(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一般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贸易章节做法,将包括协议文本、特定承诺表(市场开放清单)、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等3部分。

经济部表示,特定承诺表包括商业、通讯、营造、配销、环境、健康与社会、观光与旅游、娱乐文化与运动、运输、金融服务等。将考量双方各自情况,做出市场开放承诺,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扩大业务范围、提供更便利化措施。

双方也参考WTO服务业渐进式自由化精神,于条文中约定未来可在彼此同意的基础上,就服务业市场进一步相互开放进行磋商。

经济部说,某些服务业对于农业及制造业的发展会有一定程度影响,比如运输、金融与电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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