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日电)金管会今天表示,法国巴黎人寿台湾分公司有违反保险法规的情形,处新台币90万元罚锾。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法商法国巴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在民国99年5月间与同集团的再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约,该再保险合约是将所移转的保险危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兼具有财务融通目的。然而签订再保险合约前未依规定事先向金管会会申请核准。
金管会表示,法国巴黎人寿台湾分公司违反保险法授权订定“保险业办理再保险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险分散机制管理办法”规定,因此处9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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