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睿、李韵采访报导)5月1日起,中共实施新的“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者实行住院治疗的自愿原则;精神障碍的诊断由精神科执业医生作出。陆媒认为,此法有望结束“被精神病”的弊端,但外界舆论持怀疑态度。
新的《精神卫生法》出台
1日,中共卫计委在其网站对新的《精神卫生法》进行了相关说明: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新的精神卫生法还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资讯应该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公安办的精神病院大陆各地都有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认为,“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是一个进步,是一个好事情,对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以及防止或者杜绝被精神病现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被精神病现象能否彻底杜绝,还让人怀疑。
张赞宁:“因为被精神病现像已经是很长期的,当局的一种故意行为,某些人并不是精神病,他只是由于上访,或者他自己提出一些不同意见,当局就把他关进精神病,现在我尤其担心的是,现在公安部门所办的那些精神病院,仍然没有取缔,或者撤销。
所以,这就为被精神病仍然留下了一个隐患,因为公安部门不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有什么资格或权力办精神病院?那么你办精神病院目的是什么,而且精神病院的管理器掌仍然直接掌握在公安部门的手里,而不是掌握在卫生行政手部门的手里,所以这一点我始终是有很大的顾虑,还要拭目以待”
中共把民众关精神病院迫害
多年来,中国及国际人权组织和人士一直指控,中共警方经常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强制把那些他们认为是制造麻烦的人关进精神病院,以便使异见人士、维权者或访民等噤声。在一些地方,当局甚至把把有家庭争议的人关进精神病院。
如大陆民主人士王万星因反对当局镇压六四而被关精神病院13年;大陆维权律师金光鸿反对独裁支持民主运动,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强迫打针吃药,造成部分记忆丧失;2009年震惊全国的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当局在处死杨佳前把他的妈妈王静梅抓到精神病院关押起来;原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银行职员张军,因为举报了单位腐败问题,被单位领导三次送进精神病院,近期他又再度失踪。
另外,还有无数的访民被关精神病院;特别是从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被药物迫害。
原大连法轮功学员、临床内科主治医师潘奇告诉《新唐人》,他在精神病院被强迫吃药的情景:“几个人就把我压在一个床板上,其中一个人拿一个勺子,把那个药放在药匙里,然后搅,搅匀了以后,捏着你的鼻子,喘不上气的时候,就一下子灌进去。”
上海访民陆瑛指控,她们许多访民到北京上访,都被强行的把他拉到精神病院,不许家属去看,不许出来。
陆瑛:“如果这个政策实施了,真正能体现在老百姓身上当然好了,我们访民没有精神病也当精神病人关押,我们上海访民就有几个被关到精神病院,那些医生上面(当局)让他怎样就怎样,杀人就像踩死蚂蚁一样,如果你进精神病院以后,上面叫他把谁做掉,他就做掉,就是这样的。”
当局胁迫家属送人到精神病院
大陆作家荆楚表示, 当局能不能按着新的“精神卫生法”条款来实施让人怀疑,因为中共政治体制下是官权大于一切,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保证医生会做出公正的判断。
荆楚:“我的一个朋友姓张,是个很典型的例子,他的儿子在当老师,国保威胁他,说必须把你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或者他工作就保不住了,他儿子只好把他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折磨两年多。他本来是一个正常人,就是因为他反对共产党的贪污腐败,国保就要想方设法把他弄进精神病院,还是通过对他家属施压,把他弄进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说自愿还是不自愿?你说不清啊。在中国这样个社会里要保持清廉、保持公正是天方夜谭,现在是稳定压倒一切,维稳压倒一切,当局对于那些,它认为不太听话的人,它就想方设法把他关进精神病院,或者威胁他的家人,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配合当局进精神病院,因为恐怖政治下是没有良知可言的。 ”
荆楚指出,媒体对于新的“精神卫生法”出台,有望结束被精神病的论断过于天真,对有良知的人士用精神病的名义迫害,这是共产党一贯的传统,冠冕堂皇表面上讲的非常好听,但是做起事情来就丧尽天良,因为共产党信奉的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