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基本工资调涨不变动

【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黄名玺台北30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劳工每月基本工资自4月1日起调为新台币1万9047元,不因今年第1季GDP概估统计结果而有变动。

总统府发言人李佳霏转述表示,马总统支持行政院这个决定,也请行政院加紧推动经济动能推升方案,并积极促进民间消费,希望下一季GDP好转。

江宜桦上午透过新闻稿表示,这次调涨基本工资月薪是基于主计总处今年2月22日发布101年第4季初步统计未经季节调整GDP对上年同季成长率(year-on-year,yoy)为3.72%,102年第1季预测数为3.26%。

他说,因今年(第1季)以来失业率下降、就业市场求供倍数增加,显示经济情势已呈现缓步成长趋势,行政院在维持国内整体金融面、生产面及劳动市场等稳定发展的考量下,才于4月初做出基本工资月薪调涨的政策决策,并自今年4月1日开始适用。

行政院去年9月28日曾核定每小时基本工资自102年1月1日起调整为109元,当时并未调整每月基本工资。江宜桦指出,每月基本工资调整部分,因当时有欧债风暴等外在因素,基本工资调整需就经济动能、国民就业等面向同步关照,因此,当时行政院经审慎考量后做出决定,核定月薪部分应等连续2季GDP成长超过3%或连续2个月失业率低于4%后施行。

行政院表示,主计总处今天发布的今年第1季GDP概估统计结果,5月下旬将再依据完整统计资料修正概估数,据以发布初步统计结果。

行政院说,如行政院在5月下旬(初步统计结果)发布时,才核定基本工资调整,将产生追溯自102年4月1日实施的问题,劳、资双方都产生工资、加班费补发及追缴劳健保等作业困扰及行政成本,尤其是对已退休或离职人员可能引发劳资争议案件,且不符经济情势发展及劳工期待。

江宜桦表示,劳工是推升台湾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动能,政府高度重视劳工权益保障;行政院日前做出基本工资月薪调涨的政策决定,期望藉由劳工安心生活蓄积下一波经济发展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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